关于规范直播营销、自动续费等行为 这些新规7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4-04-29 04:07:51 来源: sp20240429

  日前,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要点梳理如下↓

  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可以向经营者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提出建议。

  经营者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

  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

  完善网络消费相关规定

  经营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网络游戏服务相关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在注册、登录等环节严格进行用户核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

  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

  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

  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

  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

  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或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规范消费索赔行为

  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

  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对不符合规定的投诉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消费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其他解决争议的途径。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畅通和规范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的分析应用,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实施抽查检验等监管措施,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李岩】

吉林稳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 全球青年发展行动计划首批100个典型项目公布

吉林稳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发布时间:2024-04-29 04:07:52 来源: sp20240429

  数九寒冬,吉林长春汽开区的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现场机器轰鸣,热闹非凡。不远处,为该项目配套的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也正加快建设。

  作为吉林的传统优势产业,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是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缩影。

  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3%。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规上工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实现了均衡发展,体现了东北全面振兴的发展要求和态势。

  吉林省发改委副主任刘日昊介绍,2023年,全省实施亿元以上项目1955个,投资增长7.9%。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五大生产车间全部开始试生产,一汽弗迪新能源动力电池项目建成投产,长春都市圈环线高速开工建设,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经济运行快速恢复,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市场预期显著提振。”吉林省统计局局长林梅说。

  四平市梨树县国家百万亩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基地核心区,一行行玉米断茬坚挺站立,行与行之间覆盖着厚厚的玉米秸秆。“‘梨树模式’提质扩面,保护性耕作扩大到3700万亩。”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钟东介绍,2023年吉林省粮食产量创新高,达到837.3亿斤。

  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2023年,吉林省坚定不移扩内需、优结构、提信心、防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全省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全部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2.3%,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部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6.8%。

  ——新兴动能强劲,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2023年吉林省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煤电,风力发电量累计增速连续10个月位居全国第一。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同比增长32.0%,高端装备制造业产值增长10.2%。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43.6%,动车组增长157.1%,风力发电机组增长47.6%,碳纤维增长38.3%。

  ——消费投资双引擎发力,内需稳步释放。实现国内旅游收入5277.35亿元,同比增长242%。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新能源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41.6%,全省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0%。全省新登记经营主体61.88万户,同比增长14.0%。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认为,2023年吉林省经济发展亮点突出,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势头强劲。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丁一兵认为,2023年吉林省经济运行的关键词是“均衡”,消费、外贸、企业投资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均保持良好态势,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很好的支撑。

  “吉林全面打造新材料产业发展高地,组建成立吉林省碳纤维产业联盟,推动碳纤维产业加快发展。目前吉林省原丝、碳纤维产能均位居国内首位,2023年全年纺织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吉林省工信厅副厅长宋晓辉介绍。

  全面培育装备制造业新增长点,吉林加快推动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目前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计研制并成功发射162颗卫星,“吉林一号”在轨运行卫星目前共108颗,已建成我国最大的商业遥感卫星星座和全球最大的亚米级商业遥感卫星星座;中车松原新能源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完成;三一风电、远景能源、正泰新能等项目建成投产……2023年,吉林省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达12.5%。

  《 人民日报 》( 2024年01月25日 07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