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对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进行规范

发布时间:2024-04-30 01:00:17 来源: sp20240430

   中新网 太原10月19日电 (吴琼)记者19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山西省防范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促进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发生,规范涉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处置,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规定》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主要负责人作为事故报告第一责任人,对瞒报事故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于1小时内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者配合瞒报事故,上级部门或领导个人要求下级参与或者配合瞒报事故的,下级应当拒绝,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规定》指出,充分发挥民众力量,支持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依法行使安全生产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监督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鼓励村(社区)网格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殡葬行业从业人员、户籍民警、保险理赔等人员积极提供瞒报事故线索。对瞒报事故举报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对公安、民政等部门提供的共享涉嫌瞒报事故信息的处置,对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进行比对、甄别,提出处置意见;负责将比对、甄别的涉及人员死亡的涉嫌瞒报事故信息移交或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核查。上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提级核查由下级政府负责核查的涉嫌瞒报事故。

  负责核查的政府对已经受理的涉嫌瞒报事故举报,若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对匿名举报的,具备核查基本条件,有具体的事故单位名称、时间、地点、死亡人数、死者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的,立即组织核查;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经核查属实的生产安全瞒报事故,由县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于接到核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上报事故统计信息和核查报告。经核查属实的生产安全瞒报事故,各级政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事故调查程序。上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规定》明确,凡被查实参与或配合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依纪给予处罚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核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核查不及时、失职渎职的,由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经核查属实的瞒报事故,由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瞒报事故负有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完) 【编辑:黄钰涵】

高质量建设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 中学师生历时129天 在墙壁复刻《千里江山图》

高质量建设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24-04-30 01:00:18 来源: sp2024043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取得一系列成就。我们已经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但脱贫地区防止返贫的任务还很重,必须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同时,“三农”工作重心已经实现历史性转移,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要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总的要求仍然是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

  近年来,我们党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推动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不断健全,规划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机制持续完善。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新时代新征程,要把重点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特别是要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集中资源、加快突破。对此,需充分发挥金融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未来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等方面的建设投资需求巨大,需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的同时,注意挖掘和释放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潜力,重点提升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效力效能。

  一方面,应坚持深化乡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拓展政策性银行功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通过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等,不断优化供给政策。用好金融科技,降低信息不对称,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降低供给成本。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另一方面,应加强乡村金融需求侧管理。在农业产业体系上,通过农牧结合、三产融合等途径发展供应链金融。在农业生产体系上,朝着绿色低碳、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在农业经营体系上,朝着规模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为此,需深化农村改革,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深化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库建设,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寓信用体系建设于乡村治理和推进乡风文明之中。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叶兴庆

  (经济日报)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