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质量发展·权威发布|福建:进一步滚动实施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24-04-29 07:06:08 来源: sp20240429

   中新网 4月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日上午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围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作介绍。会上,福建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孟芊表示,福建将进一步滚动实施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4月8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郭宁宁,福建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孟芊,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翁玉耀围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作介绍,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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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可佳 摄 4月8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郭宁宁,福建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孟芊,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翁玉耀围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作介绍,并答记者问。 中新社 记者 杨可佳 摄

  会上,有记者提问:福建在数字经济发展还有数字政务服务和数字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如何发挥优势,抢抓机遇,以数字赋能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孟芊介绍,从2000年的时候,福建省政府就作出了建设数字福建的部署。从那时起,福建就坚持“要统筹不要多头办”,连续5次编制实施数字福建五年规划,是全国最早的也是唯一始终坚持这样做的省份。

  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量汇聚全省各级所有政务数据,从而实现了“鼠标一点,就能看到全省的数据”。福建着力抢占数字经济发展这一未来发展的制高点,去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了2.9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了53.3%。

  福建坚持“让数字贴近社会、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老百姓一部手机走遍福建正在成为今天的现实。比如,福建建设了“闽执法”平台,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层面超4000个执法主体,统筹汇总不同职能、多个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处理、全省互认”,通过这种办法,提高了检查执法的质量,减少了对企业的干扰,同时也便于企业通过网络的方式对福建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乃至提起复议。可以说,正是通过数字化加持,福建的数字治理效率和服务效能得到了大大提升。

  孟芊表示,下一步,福建将会着力做好五篇文章,就是提高五个度。

  第一是福建将要进一步滚动实施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福建”的硬件支撑,让数字的计算存储传输更有速度。

  第二是加强系统集成,把全省的数据更好地统起来、汇清楚,建成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同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让数据能够供得出,让企业和群众能够获得这些数据,从而扩大数据应用广度。

  第三是继续做大做强数字产业集群,超前布局未来产业。着力打造数字化转型的新标杆,以数字化助推新型工业化,提高数据对于经济发展的渗透度。

  第四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特别是做好我们已有的“闽执法”平台、营商环境数字监测平台等一些特色品牌,提高经济社会管理精细化水平,使得我们的数字治理更有精度。

  最后是通过实施数字服务提升工程,提升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特别是优化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让数字为民更有温度。

【编辑:于晓】
促进预付式消费持续健康发展(纵横) - 埃及媒体:加沙地带停火谈判取得“积极进展”

促进预付式消费持续健康发展(纵横)

发布时间:2024-04-29 07:06:10 来源: sp20240429

  预付式消费,通常是消费者预先支付价款给经营者,经营者在约定期内分次或者分阶段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逐渐成为一种热门消费方式。作为新型消费模式,预付式消费具有价格优惠力度大、扣费方式便捷等优势,已在美容美发、健身美体、汽车美容、餐饮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

  也要看到,现实中一些商家和经营者以免费体验和高额折扣优惠吸引消费者,但消费者购买预付消费卡后,才发现服务名不副实。还有一些商家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的权利,故意减轻、逃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后应承担的责任。当消费者要求退卡时,商家却声明“一经售出,概不退款”。仔细推究,相关法规不健全,发卡单位资质、发行规模等缺少明确标准,经营者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再加上违法成本低以及信用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共享经济、知识经济等经济新形态加速兴起,预付式消费覆盖领域越来越广,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更加复杂。有的不法分子将预付卡当作骗取钱财的工具,以种种优惠为幌子吸引消费者购买,然后侵吞钱款,不少消费者投诉无门。种种乱象,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市场正常有序运行。

  治理预付式消费乱象刻不容缓。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发售单位资质、责任义务、违约责任、监督管理等内容,规范预付式消费规则,将其纳入法治轨道,并对此模式进行全面规制,扎上法律的篱笆。与此同时,应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欺诈行为和不良商家的约束、惩处力度,出重拳、下猛药治理预付式消费乱象,提高经营者恶意侵吞预付款的违法成本,实施信用体系联合惩戒,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制裁和遏制。持续健全制度机制,从源头遏制预付式消费乱象,才能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需要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传播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价值理念,营造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预付式消费模式持续健康发展。当然,消费者也要谨慎选择、提高警惕,科学理性进行预付式消费,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摘编自《内蒙古日报》,原题为《为预付式消费套上法律“紧箍”》)

  《 人民日报 》( 2023年11月22日 05 版)

(责编:卫嘉、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