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收官

发布时间:2024-05-07 11:24:15 来源: sp20240507

第二届“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收官。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供图

人民网北京10月20日电 (记者李昉)10月19日,第二届“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举办,“创新星上AI系统·卫星智能化引领者”项目获得大赛冠军。

本届大赛自3月27日启动报名以来,共吸引4689支创业团队参赛,除为获奖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免场租入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奖金鼓励、全流程创业孵化服务、宣传推广、投融资对接等十大支持政策之外,还通过举办北京高校科技创新项目对接大会等不同形式的资源对接活动,为优秀创业项目转化落地、发展壮大提供平台和帮助。

据了解,第二届大赛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创业团队表现突出,以晋级总决赛冠军赛的4支团队为例,均拥有自身核心技术:清华大学推荐的“海源清能”团队聚焦国内清洁能源发电瓶颈,以新能源浓差能发电技术为核心,实现清洁能源梯级利用,从0到1填补了我国海洋零碳浓差能的市场空白;北京理工大学推荐的“理工飞鹰-车载无人机技术革新引领者”团队专注于车载无人机研发,解决了装甲车辆车载无人机抗冲击、高原低温等一系列实际应用难题;北京科技大学推荐的“百磨成钢——尖端高强耐腐蚀特种钢材的领跑者”团队掌握先进四代堆燃料包壳材料—氧化物颗粒弥散(ODS)钢的全流程制备技术,成为国内可实现百分百自主制备先进四代堆燃料包壳管的研发团队;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的“创新星上AI系统卫星智能化引领者”以“卫星推动世界进步”为使命,以高性能星载边缘计算能力为驱动,提供全流程的星上智能应用服务解决方案。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持续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继续厚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良壤沃土;社会各界要勠力同心,形成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大学生创业者要发奋图强,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强自立贡献青春力量。

下一步,北京市教委将继续通过吸纳获奖团队入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汇聚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转化,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服务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北京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责编:李昉、熊旭)
预付式消费立法的脚步可以再快一些 - 网购再提速 不少快递“小时达”

预付式消费立法的脚步可以再快一些

发布时间:2024-05-07 11:24:16 来源: sp20240507

  劳利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中消协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强调经营者举证责任,降低消费者维权难度。在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的大背景下,相关部门呼吁加快预付式消费立法进程的建议,不仅是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也是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的应时之举。(相关报道见A4版)

  近年来,在健身餐饮、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预付式消费模式成为大部分商家的首选。在商业模式合理、监管科学有效的前提下,引入预付费机制到商业领域,有利于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的双赢。消费者通过一次性预先付费,能换取经营者较大幅度的减价让利或折扣优惠;经营者可通过此种方式,快速回笼资金,满足其资金周转、稳定客源、增强竞争力、增加市场份额等需求。由于此种模式下消费者多次消费却仅需一次付款,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使经营者和消费者都省去了多次结算付款的麻烦。

  然而,随着预付费模式的发展,“退费难”“跑路”事件逐渐增多。消费者在消费数次后因不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要求退还预付余额时,往往面临很高的维权成本。由于很多预付式消费合同采取口头形式订立,消费者难以就自己的主张提供有效证据,而自己的消费记录等证据又掌握在经营者手中,如果诉讼将面临举证不力的困难。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结果显示,在2022年至2023年的多起预付式消费纠纷诉讼中,法官因消费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而驳回其诉讼请求。同时,由于我国预付式消费的相关法律体系存在不完善之处,导致法院判决结果差异较大,难以实现同案同判。

  对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保护的司法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虽然大多数预付式消费纠纷为小额诉讼,但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件情况来看,有的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需要经过两审才能处理完毕,而这些程序中投入的人力、财力、时间等成本,有时甚至会让消费者觉得“得不偿失”。二是在处理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中,司法机关会掌握违约或违法经营者的相关违法证据,但因缺乏司法机关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常态联动机制,司法机关很少将经营者的违法违约信息提供给行政监管机关,很少就改进行政监管提出司法建议。

  加快预付式消费立法步伐,推动这一“双赢”消费模式更加健康发展,让消费环境更优,让消费潜能更好被激发,已成为扩大消费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细化《消法》中有关预付款消费的规定,或者由国务院制定专门的预付式消费行政法规,就预付式消费模式下经营者的资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义务、预付资金的属性及管理、预付式消费合同管理以及行政监管部门职责、监管措施、消费者的救济途径等作出全面的统一规定,将有助于消除当前预付式消费领域立法存在的粗放、零散、差异化问题。与此同时,有必要规定由经营者承担更多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已按约履行义务或并未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消费者维权难度。

  从2023年的整体立法情况来看,国家层面关于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没有变化,但地方层面立法已在积极探索,可望为未来国家层面立法的修订完善奠定良好的基础。相信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更加细化,消费维权激发消费活力以及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将更加凸显,助推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