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观澜)福马“同城生活圈”建设提速

发布时间:2024-04-30 03:33:19 来源: sp20240430

   中新社 福州1月9日电 (记者 龙敏)新年伊始,福州连江黄岐至马祖对台小额贸易航线复航,福州琅岐、黄岐两个对台综合客运码头全新亮相,连马(两岸)胃癌精准防治项目启动......福(州)马(祖)“同城生活圈”建设的足音清晰可闻。

  自去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后,福马“同城生活圈”建设提速,马祖乡亲纷纷前来参观考察、洽商合作。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何斐告诉 中新社 记者,1月8日启动的连马(两岸)胃癌精准防治项目将面向黄岐半岛40岁至70岁民众及来往黄岐、马祖两地的台湾同胞,免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呼气实验、幽门螺旋杆菌检查、胃镜检查等医疗服务,项目初步计划调查5000名。该校将优质医疗资源带到基层,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消化道肿瘤防治新模式,将更好地造福州连江与马祖两地患者。

  事实上,从连马慢病健康管理暨肿瘤防治交流中心揭牌成立到多次为马祖同胞开展义诊,从连马(两岸)全民健康管理暨肿瘤防治交流会召开到连马(两岸)胃癌精准防治项目启动……近年来,福州连江和马祖两地在医疗领域越走越近,交流也越来越频繁,两地融合发展正向下扎根、向上生长。

  福州连江与马祖的医疗合作,只是当下福马“同城生活圈”建设提速的一个缩影。《意见》提出,支持福州与马祖深化融合发展,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福建官方去年12月底发布22条实施意见,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其中进一步明确“制定马祖居民享受福州同城待遇的政策举措,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便利更多马祖居民到福州发展。”

  目前,福州正加快实施“福马同城”工程,畅通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完善区域物流综合集散体系,推进“新四通”“新基建”项目建设,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

  1月6日下午,中断近三年的黄岐—马祖对台小额贸易航线正式复航。自2008年黄岐获批成为对台小额贸易点以来,该航线凭借航程短、航线稳定等优势,成为台商自用急用物品运输的重要途径。截至目前,该航线共往返货轮3549航次,进口贸易量4.4万吨。

  与此同时,作为两条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重要客运码头的福州马尾琅岐、连江黄岐综合客运码头已经完成提升改造。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在即将到来的春运中带给往来台胞更舒适的体验。

  去年12月中旬,一个马祖经贸文化交流团来到福州连江,考察两岸数字经济电商产业园、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环马祖澳滨海旅游度假区等项目,就马祖酒销售、观光旅游、海洋产业、医疗康养等议题探寻合作空间。今年1月初,马祖有关代表再度携手两岸高校专家学者到福州连江考察海洋经济,倡议共建海洋生物科技闽台合作实验基地。

  福州与马祖同根同源、血脉相连,历史渊源深厚。福建社科院现代台湾研究所所长苏美祥表示,随着新政策、新举措、新项目持续推进,福马“同城生活圈”建设将迈向更广领域、更高程度、更深层次,助推两岸融合发展。(完) 【编辑:刘阳禾】

北京四中院:近年来涉未成年人网络侵权案件频发 应引起重视 - 国家邮政局公布2023年四季度邮政业用户申诉情况

北京四中院:近年来涉未成年人网络侵权案件频发 应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24-04-30 03:33:20 来源: sp20240430

   中新网 北京3月27日电 (记者 陈杭)在北京四中院审理的所有网络侵权案件中,网络言论类侵权占比最高,侵权行为多发生在微博、微信、短视频、贴吧、问答型知识平台上,因网络言论随意性强、公开范围广,本身易引发冲突,且纠纷内容易快速扩散,进而导致事态扩大、矛盾升级、激化各方对立情绪,矛盾化解难度较大。

  这是记者27日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网络侵权类案件审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的。

图为北京四中院新闻通报会。北京四中院供图

  北京四中院副院长李迎新介绍,北京四中院集中审理北京市范围内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的上诉案件。近三年来,进入二审的相关网络侵权类案件超过1600件,主要以网络侵犯名誉权为主,同时涉及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一般人格权、个人信息权益等人格权益,部分消费和服务类案件涉及网络账号、游戏道具等虚拟财产类侵权纠纷以及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保护。

  李迎新表示,近年来涉未成年人的网络侵权案件频发,以校园言论侵权、网络交友问答类言论侵权、网络游戏言论侵权、个人信息类侵权等为主,受害人虽然通过诉讼得到了合理补偿,但由侵权行为引发的连锁反应往往会给受害人甚至加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部分甚至导致学业中断、精神抑郁,严重影响家庭生活,类似现象应引起家长、学校、社会的重视。

  同时,与数字生活、人工智能息息相关的新类型案件也在不断涌现。例如,涉及个人信息、数字人格权、数据财产权等方面的侵权案件,在网络社交、网络购物、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等不同应用场景中都有发生,部分案件仅有单一主体直接侵权,部分案件存在多主体共同处理个人信息侵权,对案件事实查明、法律适用均提出了新的挑战,考验着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智慧。

  通报会上,李迎新还围绕在司法审判中发现的“自媒体发文随意配图”、“社交媒体账号管理不当”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助推清朗网络空间构建。

  北京四中院立案庭庭长张勤缘通报了“微信群管理员踢人”“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出借自媒体账号要为实际使用人言论负责”等十个案例。相关案例通过司法裁判明确了舆论监督行为的言论边界,对于歪曲原文原意、强行嫁接事实与结论的转载、转引行为,依法认定属于网络侵权行为。

  同时,案例体现了法院对于网络平台应尽到审慎监管义务的裁判观点,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积极承担平台责任,合理强化事前审核能力、“通知—必要措施”职责、披露义务等,并且不得非法使用、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以全面减少涉网络平台侵权行为的产生。(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