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中国年|新疆兵团各地社火表演闹新春

发布时间:2024-04-30 22:57:10 来源: sp20240430

   中新网 乌鲁木齐2月12日电 (记者 戚亚平)新春佳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举办社火表演活动,让各族职工群众尽享年味十足的民俗文化“盛宴”,到处洋溢着热闹喜庆的节日氛围。

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街道举办社火巡演活动。曹月月 摄

  2月9日,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街道举办“彩旗如潮至·龙狮闹新春”社火巡演活动,向辖区群众致以最诚挚的新春祝福。

  表演队员身着盛装,精神抖擞,神采飞扬,踏着欢快的鼓点穿行在街道上,现场欢笑声、喝彩声、击鼓声、锣鼓声不断,热烈非凡,吸引众多市民驻足观赏。

巡演队伍踏着欢快的鼓点穿行在街道上。曹月月 摄

  形式多样的表演表达了居民对幸福生活的热爱,也让更多人感受到春节的喜庆和欢乐。

  “在农历大年三十看到社火表演,非常激动,年味比较足。希望以后能经常举办类似的活动,增添过年的气氛。”市民杜天禄说。

  2月10日,大年初一,第二师铁门关市各团镇广场上、街道上锣鼓声不断,踩高跷、划旱船、舞狮舞龙、扭秧歌等各具特色的社火表演精彩上演,让观众大饱眼福。

二二三团开泽镇社火表演——舞狮。来源/丝路雄关云客户端 二二三团开泽镇社火表演现场。来源/丝路雄关云客户端 二二三团开泽镇社火表演现场。来源/丝路雄关云客户端

  在二二三团开泽镇社火表演现场,喧天的锣鼓声传递着节日的喜悦,接地气的社火表演扭出人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表演丰富了职工群众节日生活,更展示了传统民俗文化的发扬和传承,为广大职工群众营造了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锣鼓喧天闹新春,欢天喜地庆佳节。2月10日,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伽师总场嘉和镇举办“迎新春·闹社火”大型社火表演。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伽师总场嘉和镇举办大型社火表演。依克木江·阿不力米提 摄 秧歌舞表演。依克木江·阿不力米提 摄

  街道两旁,职工群众身着节日盛装,欢天喜地。舞龙舞狮、腰鼓、花鼓、旱船、大头娃娃、小毛驴等节目纷纷亮相,把现场气氛推向高潮。观众们纷纷掏出手机,记录下这难忘的时刻,表达对幸福生活的热爱与赞美,讴歌新时代的繁荣昌盛。

划旱船表演。依克木江·阿不力米提 摄 自带喜感的大头娃娃。依克木江·阿不力米提 摄

  此次社火表演,伽师总场嘉和镇各单位积极筹备,特邀专业老师进行授课,规模超前,表演形式多样,共计18支队伍、21个节目、900余人参与,向全场职工群众展现新生活、新风尚、新面貌的时代气息,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节日文化氛围。

踩高跷表演。依克木江·阿不力米提 摄 舞龙表演。依克木江·阿不力米提 摄

  前来观看社火表演的观众凯丽比努尔·乌拉依木说,今年的社火活动比去年更热闹,更有年味。我看得很过瘾,深深感受到了中华优秀文化的魅力。(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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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事项再“瘦身” 营商环境更优化(纵横)

发布时间:2024-04-30 22:57:11 来源: sp20240430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前不久,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3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16个罚款事项,调整17个罚款事项。罚款事项的“瘦身”,不仅是惠企利民的务实之举,也释放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信号。

  严格规范处罚事项和罚款标准,是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持续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去年,国务院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了24个罚款事项。今年,罚款事项继续做“减法”,为各类经营主体松绑。这些举措,有利于培厚经营主体发展沃土,让企业和群众有了“看得见”的获得感。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和社会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对那些违反法定权限、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采取其他方式规范管理的罚款事项就应该做到应减尽减。比如,此次取消了对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逾期不缴纳行为的罚款;对未按规定链接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行为,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再罚款。在落实国家压减罚款事项的基础上,各地也在法律的范畴内推出相关举措,不断提升执法的温度,实现了更广范围、更深程度的包容审慎监管。

  罚款事项做“减法”,并不意味着放松必要的监管,而是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有了更高要求。一方面,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职能部门要优化监管路径,创新监管方式;另一方面,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及时遏制违法苗头,尤其要提升安全生产、生命健康、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效能。此外,要推进法治监管,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做出警告、通报批评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罚款事项在不断做“减法”的同时,也要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7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应坚持执法为民,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对以罚代管、过罚失当等行为,必须严肃查处,不能让乱罚款削弱甚至抵消各类惠企政策效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罚款事项接连“瘦身”,正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大力推进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监管,正向指引经营主体守法经营,必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摘编自《山西日报》)

  《 人民日报 》( 2023年11月17日 06 版)

(责编:申佳平、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