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声音)

发布时间:2024-05-01 00:25:48 来源: sp20240501

  郭永航

  以二次创业、勇立潮头的奋进姿态,扛起走在前列、挑起大梁的责任担当,积极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要“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经济大市,广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以二次创业、勇立潮头的奋进姿态,扛起走在前列、挑起大梁的责任担当,积极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更好服务全国全省发展大局。

  在改革开放上迈出更大步伐、作出表率。回望历史,广州得风气之先、立开放潮头,取得巨大成就。如今,广州的发展走到了实现新旧模式、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节点,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必须以归零重启心态“杀出一条血路”。一方面,要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推进集成式改革、首创性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能级。另一方面,要传承千年商都的开放基因,全方位大力度推进引领性开放,率先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我们将拿出奋力一搏的劲头,把改革的效用发挥到最大,把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力争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再创辉煌。

  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勇于争先、善于作为。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必须回答好的时代命题。广州集聚了全省70%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以及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拥有1.3万家高新技术企业、374万技能人才,创新资源丰富。要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推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颠覆式创新,做强创新策源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抢占发展制高点。同时,要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紧紧抓住创新这个“牛鼻子”,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发展“含金量”“含绿量”“含新量”,高质量发展的路子就会越走越踏实、越走越敞亮。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发展新质生产力,再造新广州,绝非易事,要做的工作还很多,要走的路还很长。我们要竭尽全力地“拼”,分秒必争地“冲”,看准了就抓紧干,把各方面的干劲带起来。只有积极推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才能抓住有利时机,用好有利条件,让“老城市”焕发新活力。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把高质量的要求贯穿于各方面全过程,突出产业科技互促双强,坚持下去,落实下去。2023年,广州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万亿元。荣光属于过去,新局亟待开拓。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再造新广州的决心再次出发,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郭永航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  

  (本报记者  胡  健  罗艾桦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4年04月09日 05 版)

(责编:杨光宇、曲源)
妥善处理涉农案件 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 巴基斯坦前总理涉“泄密罪”被判10年监禁

妥善处理涉农案件 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4-05-01 00:25:50 来源: sp20240501

原标题:妥善处理涉农案件 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农民事典型案例,能够为全国各地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提供有效的案例指导,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职能作用,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农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农村治理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是助力提升农村依法治理水平的重要力量。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涉农民事典型案例,这9个典型案例包括保护耕地、助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服务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保护现代农业发展、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以及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等不同方面,覆盖面广,能够为全国各地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提供有效的案例指导,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职能作用,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结合该批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处理效果,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诉讼指引。随着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和智慧农业的发展,如今涉农纠纷也出现了许多新类型纠纷。如案例4蒋某某与某社区第一居民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系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引发的纠纷,涉及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一土地制度的重大改革;案例5某农投公司与某种养殖合作社合伙协议纠纷案,则涉及“公司+合作社+农户”这一新型农产品生产经营合同;案例6杜某某与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涉及的是“买青山”这一新型农产品交易模式。在广大乡村地区,许多村民由于文化水平有限,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诉讼能力相对较弱,更遑论对涉新科技和新型法律纠纷的矛盾处理能力。因此,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应当加强对涉农纠纷当事人的诉讼指引,引导其合理表达诉讼请求,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二是要加强诉源治理。对于高发的涉农纠纷以及涉农纠纷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案人员要及时深入田间地头、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前沿阵地进行调查研究,获取一手资料,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以实现“处理一案,化解一片”。其一,发挥标杆案例的示范意义,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如案例6的承办法院在判决后向辖区农民推荐使用标准化示范合同文本,为“买青山”交易模式填补了法律漏洞,对减少后续类似纠纷、规范交易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二,积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如案例1徐某某与邬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承办法院通过向土地管理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促使土地管理部门、属地街道联合执法,使百余亩土地的此类“非农化”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三是要加强普法宣传。人民法院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增强农村居民的法律素养,提升其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其一,善用宣传方式。除了利用传统的乡村公告栏、宣传单、大喇叭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开庭外,还可以积极利用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开辟普法专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便捷方式推送普法信息。其二,抓好时间节点。通过制定年度普法日历和普法责任清单等措施,落实好全年普法责任和普法重点的分工,如针对春耕备耕时间开展涉种子类典型案例宣传。其三,选好典型案例。选取农村居民关注度高、影响较大、具有指导和前瞻意义的典型案例,做好以案说法、答疑解惑环节,积极发挥其法治教育作用,以达到深入人心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责编:温璐、马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