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色金属开发找到“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4-04-28 22:22:42 来源: sp20240428

原标题:为有色金属开发找到“最优解”

近期被授予“国家卓越工程师”称号的蒋开喜,虽已年过花甲,但仍全情投入在有色金属冶炼领域。

作为国家矿冶科技领域的技术带头人,蒋开喜三十年如一日,致力于解决制约复杂难处理矿产资源提取利用的技术瓶颈,带领团队研发了多项国际领先技术并实现工程化推广应用,为我国有色金属安全保供和低碳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5年前,56岁的蒋开喜离开了其工作生活32年的北京,来到福建担任福州大学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教授和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开始了他的“二次创业”。

“‘国家卓越工程师’的评选是一种产业转型升级的导向。作为工程师,就是要瞄准行业企业的风口,解决技术难题,推动行业发展,造福社会。”谈及获此殊荣,在高校和企业拥有双重身份的蒋开喜这样说。

帮有色金属“偷懒”

在蒋开喜带领团队取得的众多成果中,他提出的“最小化学反应量原理”当属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这项重大理论创新,基于其十余年理论和工程科技经验形成。以此为指导开发出的“可控加压浸出技术”“锌清洁冶炼”等国内外首创核心技术,从根本上实现了铜、锌、钼、镍、砷等有色金属高效清洁提取,使我国在有色复杂难处理矿产资源冶炼处理和提取技术领域处于领先位置。

“我们的思路是控制有用的反应发生,阻止或减少无用的反应发生。”蒋开喜介绍,我国有色金属资源有限,难处理矿产资源比例大,高能耗的冶金工艺使得大量资源无法高效利用,造成浪费。因此,针对我国大多数金属矿“小且杂”的特点,发展冶金工艺需要最大可能地保障精准高效,让化学反应只反应有用物质,少产生低价值的中间产物。这相当于帮有色金属“偷懒”,以最少的“付出”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000年前后,蒋开喜将这一理念凝练成“最小化学反应量原理”,其特点是投入少、成本低、资源消耗少、经济效益好。应用这一原理,蒋开喜原创含镓锗锌精矿一段低温同步还原二段高温氧压浸出技术。蒋开喜的原创技术助力中金岭南丹霞冶炼厂建成全球首家高效回收伴生镓、锗的加压炼锌厂,使金属镓、锗从不能利用到回收率分别达到78%、76%。

“正确的理论是保证方向的灯塔,原理对了就没有解决不了的技术问题。”蒋开喜表示,根据“最小化学反应量原理”,团队先后构建了多个高效反应体系,通过大量科研攻关形成多项先进技术和工程化应用,广泛应用于云南、广东、青海、内蒙古等地的冶炼厂,成功实现了对难处理硫化砷渣、镍钴矿、钼矿等资源的大规模高效利用。

解企业发展难题

“科研工作应该与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相结合。”身为高校教授,蒋开喜常常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做研究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导向。身为企业首席科学家,他带领团队在矿山一线开展科研攻关,发现和解决工程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近年来,随着锂电池应用的推广,锂被称为未来的能源金属,而我国的盐湖锂资源开发受制于高镁锂比、分离困难等,传统的沉淀法不适用于我国盐湖提锂,萃取法又对设备的要求较高。

针对这一难点,蒋开喜带领团队,开发高效萃取体系,研制新型萃取箱,攻克了萃取设备难题,取代了国外昂贵的离心萃取机。2017年,蒋开喜团队建成全球首条大规模卤水萃取提锂生产线,实现年产高纯氯化锂1万吨,开创了萃取提锂技术新门类,获得2019年度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在实际工作中,蒋开喜坚持将矿山一线技术骨干、紫金矿冶研究院科研人员和福州大学教师组合到一起,发挥各自的特长。在他的带动下,院系教师科研热情高涨,近年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2个,形成的先进技术可为紫金集团创造每年10亿元以上的经济效益。

“科技工作者就要为行业企业的发展解决技术难题。”蒋开喜告诉记者,未来,团队还将围绕新能源关键金属提取、碳中和冶金流程、智能装备开展科技攻关,为我国矿冶行业提供最适合的方案。(记者 符晓波 谢开飞 通讯员 翁李焱)

(责编:李昉、李依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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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物无声铸和谐

发布时间:2024-04-28 22:22:43 来源: sp20240428

“山东法院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真情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考虑,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山东法院的‘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既是对社会治理内涵的丰富,也是对司法为民宗旨的践行,更是对人民情怀的书写”……

全国两会期间,山东法院对“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的生动实践受到王倩和张巧良两位全国人大代表的称赞。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司法审判工作,说到底是一项“守心”的工作。如何将这项“守心”的工作做深做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2023年初,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要求全省法院以办好“小案件”,护佑“大民生”、服务“大发展”。

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新理念究竟带来哪些新变化?近日,记者走进山东法院一探究竟。

“小案件”背后有“大民心”

“谢谢您帮我们要回了救命钱,用司法的力量给了我们温暖。”前不久,陈某家人专程赶到青岛海事法院日照法庭,执意要将锦旗送给法官张勇,并向他深深鞠躬致谢。

原来,陈某曾是一名老船长,在一家疏浚公司的疏浚船上工作时不幸遭受人身损害,由于疏浚公司拒不赔偿,不得已向法院起诉疏浚公司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但经过查控,疏浚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财产。

按照审判程序,开庭、审理、判决,对法官来说既简单省事,还能提高结案率。但对陈某来说可能只拿到一份胜诉判决书,实际却得不到一分赔偿款。

如何让处于困境中的陈某得到及时有效赔偿,成了张勇的心头事。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张勇对疏浚公司状况展开了多方调查、了解,当发现疏浚船是刘某、龚某的共同财产,两人合伙经营疏浚业务,并借用刘某注册的疏浚公司资质对外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后,依法追加两人为共同被告。然而龚某却因与刘某之间的合伙争议,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为此,张勇又多次召集双方就合伙账目一笔笔进行核对清算,合伙争议解决了,龚某的“心结”也打开了。最终被告与陈某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赔偿陈某各项损失140万元。

之后,张勇始终关注案件执行情况,当回访发现案件赔偿款迟迟没到位后,他又一次次往返拖欠赔偿款的当事人之间进行协调,最终140万元赔偿款一分不少地转到了陈某的账户。

看到陈某送来的锦旗时,张勇感慨道:“我们处理的类似‘小案’特别多,以前光想着能快结案、多结案,却忽视了老百姓最关心的‘案结事了’,其实很多时候我们的工作多做一些,就能一揽子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

从张勇的感慨中,记者深切感受到“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给山东各级法院和法官带来的影响和变化。

而这些影响和变化又得益于山东法院去年以来,为倡导“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办法。据了解,山东高院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学术论坛、院长专栏、专题征文、典型案例、司法建议、表扬先进“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六个一’”专项活动,并通过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等方式狠抓“案-件比”、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执行到位率等指标,引导干警切实转变司法理念。

“如今,在每一起‘小案’中,倾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已成为山东法官们的普遍共识与行动,并深深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山东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告诉记者。

2023年,山东全省法院“案-件比”1∶1.41,一审服判息诉率89.7%,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40.57%,同比下降1.97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43.22%,同比上升5.07个百分点。

“小案件”背后有“大治理”

“看似再普通不过的‘小案’,背后却深藏着社会治理的‘大问题’。”肥城市人民法院法官李青告诉记者,“法官多走一小步,很可能会推进基层治理前进一大步。”

让李青感慨万千的是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当事人武某是肥城市某小区的业主,不料却遇到房屋管道漏水的糟心事,多次找物业公司讨要说法无果,一气之下联合其他几十户业主拒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

“虽然事不大,但双方的矛盾却很尖锐,几十户业主围满了物业公司办公室,物业公司表示爱莫能助,武某当场拍着桌子说,就算法院判了,他也不交!”回想起当时的调解场景,李青仍心有余悸。

通过双方满腹委屈的“牢骚”,李青意识到,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于是决定组织双方以整改促和解,对武某等业主提到的不满之处,督促物业一处处扎实整改。同时,针对武某最关心的房屋修缮问题和费用承担问题,李青耐心劝说物业公司帮助协调解决。最终,武某和大部分业主当场主动缴纳了物业费。

一案和解并不是终点。虽然武某的“糟心事”解决了,但是其他小区业主的纠纷隐患并未解除,还会有更多的纠纷进入到法院。

望着司法数据平台上连年上涨的物业纠纷数据,李青反复琢磨:只有把物业服务管理的短板彻底补齐,才能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减少老百姓的诉累。

为此,李青认真梳理了近三年来受理的物业纠纷,经深入调研分析后,提出改善服务质量、建立物业信用评价体系等意见建议,第一时间送到了肥城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协会等部门。

“每条司法建议都直指问题、一针见血,为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一剂‘良方’。”肥城市某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面采纳法院的司法建议,全面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记者了解到,自发出司法建议以来,肥城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同比下降了23%。

“小案件”背后,映射着经济社会治理“大文章”。在“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的带动下,研判“小案”中潜藏的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在山东法院蔚然成风。

山东高院研究室主任刘念虎介绍,2023年山东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将“小案”作为推动社会治理的“源头活水”,狠抓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的制发,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3427份,涉及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买卖活动行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等多个领域,达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为促推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山东法院还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全省所有人民法庭、1.1万家基层解纷组织接入调解平台,在省级层面与25家行业部门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联动全省2844个专业调解组织、1.4万名调解员,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67.7万件,同比增长16.8%,真正实现了为群众解忧、让正义提速。

“小案件”背后有“大能量”

前段时间,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吊车司机助人为乐致死案,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助人为乐是否需要承担过错责任,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话题。

刘某系一名从事装卸作业的吊车司机,驾车路过某村时,恰巧碰到陈某和杨某的机动货车陷入地里,应邀上前帮忙,用卸水泥管的吊装带进行拖车。不料,吊装带挂扣断裂甩出,导致刘某右侧颈部动脉血管割断而死亡。

刘某家属将陈某和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13万余元。陈某和杨某却认为,刘某对事故也应该承担一定过错,要求减轻两人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事故虽属于意外事故,但陈某和杨某在车辆拖行过程中应意识到吊装带不能完全起到拖车绳的作用,而未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危险发生,存在一定程度过失,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而刘某应邀帮忙,是一种助人行为,自身对死亡并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助人为乐是一种不期而遇的温暖,更是需要大力提倡和鼓励的传统美德。”承办法官许卫民告诉记者。

“小案件”蕴含“大道理”。山东法院高度重视“小案”在引领“大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妥善化解老人诉孙子孙媳返还房屋案,弘扬孝老爱亲的优秀传统文化;审结男子起诉亲生女儿降低抚养费案,保护被抚养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审结百年古槐被撞案,保护村民的乡愁记忆和精神寄托……

山东法院同时,重视做好典型“小案”的发布工作,在各类平台开辟“小案”故事、“小案”映像、“小案”说法等多个栏目,发布典型案例3533件,拍摄多部“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短视频,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等多个领域。

2023年12月4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案例讲评会在山东高院会议礼堂举行,来自三级法院的13名选手,通过刑事、民事、涉外商事海事、行政、执行等领域的13个案例,现场分享了对“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认识体会。

有关省领导和十余家省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现场观看了讲评会,全省法院两万多名干警通过视频形式同步收看。

“小案”虽小,却事关“大政治”,连接“大民生”。山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表示,山东法院将持续抓好“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坚持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记者 闫继勇 通讯员 朱丽君)

(责编:梁秋坪、马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