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质量打造2035版“立体城市”全球典范

发布时间:2024-04-20 06:52:13 来源: sp20240420

  ■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秦绮蔚

  一座城市,在地平线下不断延伸。

  一幅倒影,与地面空间交相辉映。

  地下空间是重要的国土空间资源,是支撑城市绿色、低碳、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2023年,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将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目前,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历时4年精心编制的《地下空间规划》已进入报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阶段。

  率先探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的地下空间规划与开发利用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基于深港合作交流便利优势,借助轨道交通建设契机,深圳于1997年就在国内率先探索地下空间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创造了一个个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经典之作。

  国内首次经营性地下空间挂牌出让车公庙丰盛町商业街,亚洲最大、国内首座地下火车站福田高铁站,国内首条“中国城轨交通商业示范街”连城新天地,国内首座全地下零污染污水处理系统布吉污水处理厂,体量全球领先、开发纵深30米、规模约660万平方米的前海地下新城,打造全球城市“巅峰之作”的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及其中央绿轴项目……

  这些项目,为我国在地下空间勘探、项目工程融资、立法规划管理、人才技术创新、综合改革试点等方面的探索,积累了先行示范的宝贵经验,又让深圳成为地下空间规划国家相关标准的主导制定者。

  打造充满活力的“立体城市”

  继编制全国首部地下空间专项规划《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2000年版)(2006年版),出台《地下空间管理办法》(2008年版)(2021年版)后,深圳历时4年精心编制的《地下空间规划》即将报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地下空间规划》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地下空间法规修订等工作同步开展、动态衔接,提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目标、规模、重点区域、分层分区和协调连通的管控要求,将进一步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完善、城市综合承载力提升。该版规划与此前的地下空间规划相比,具有四个特点。

  更加注重地上地下空间的一体化利用。该规划充分衔接落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的“一核多心网络化”城市中心体系,以及空间资源配置、生态保护等要求,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对深圳地下空间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合理引导和统筹协调。

  更加突出地下空间的安全利用和防灾减灾。以安全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为前提,划定地下空间资源保护和利用管控分区,对不同管控分区采取差异化的管控与引导措施;针对地下空间利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地质风险、火灾风险、水灾风险、管线老化破损等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同时,提出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实施保障措施。

  更加强调地下空间的统筹协调。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统筹地下市政管线和管廊、地下轨道交通线路的通道布局,预控廊道空间。同时,更加注重地下空间整体开发、轨道交通站城一体综合开发等协调机制。

  更加强化规划衔接与传导。该项规划定位为深圳市“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规划提出的相关内容纳入在编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将作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指引。同时,按照《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该规划划定了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未来将通过进一步编制重点开发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城市“立”起来,发展“跑”起来。空间开发走向立体营城、集约高效,将激活深圳新一轮发展引擎,打造充满活力的“立体城市”全球典范。 【编辑:刘阳禾】

频遭吐槽的景区“票中票”该管管了 - IFRC秘书长:加沙地带约80%人口已面临严重的粮食不安全

频遭吐槽的景区“票中票”该管管了

发布时间:2024-04-20 06:52:14 来源: sp20240420

  交了160元景区门票后,想看瀑布还要再交35元;最佳观景点被圈起来,想去赏景要交费10元;景区门票145元,登观景平台还要再花20元……近年来,景区“园中园”“票中票”现象屡见不鲜,极大影响了游客的消费体验。近日,有媒体曝光此现象后,引发热议(据11月6日《工人日报》)。

  诚如有游客质疑的那样,自己花了几百块钱买的门票,最佳观景点却不让进,拍张照还要收费,这样的消费体验并不美好。对此,部分景区回应称,相关景点已对外承包,收费项目系承包方所设。本来,景区出让部分经营权是为汇集更多资金,为游客提供更加舒适的游览体验。然而实际操作中,一些景区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出租、外包,以快速的方式赚钱,景区管理单位也未在出让经营权前做好规划、摸清家底,致使景区待客方式“跑偏”了,吃相未免有些难看。

  客观地说,在门票收费之外,开发“二次收费”项目的景区有不少,如常见的摆渡车、索道缆车收费,大门票小门票区分收费,以及景区内另行修建的娱乐场所单独收费等。旅游法明确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应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还应举行听证会,征求各方意见。由此可见,国家对景区的收费项目是严格管控的。那么,景区管理者尤其是景点的承包方在设置另行收费项目时,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定价以及举行听证会?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应对此进行严格审查,对属于违法设置的收费项目,则应及时取缔,并要求景区整改,还消费者一个更好的消费体验。

  然而,即使收费项目经过了合法审批,也并不表示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实际上,除了对景区出让部分经营权的质疑与不满,游客更无法理解的是,明明已经购买了门票,为何还需要额外支付费用才能欣赏到最佳景观?对此,如果景区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并将收费项目明确告知游客,恐有违法之嫌。根据合同法及旅游法相关规定,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游客购买门票的行为就意味着与景区之间订立了合同,在景区无特别提示的情况下,根据一般常识判断,游客购买的门票游览范围应包含景区内所有的景点,如有个别景点需单独收费,应在订立合同前明示,否则便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此外,景区在将部分景点外包之后,应当对承包方的相关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而不是外包出去后便一概不管,收费、定价、管理均由承包商自行其是。比如,近日一名游客在贵州黄果树瀑布观景台拍照受到阻止,就属于外包商户的越权行为,目前景区已对涉事者予以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暂停经营。这也提醒景区,对承包方的经营行为应加强日常监管,而不是发现问题全靠游客投诉。

  说到底,景区作为公共资源,更应该让社会公众享受到公共福利。当前,游客越来越注重旅游体验,如果景区一味依赖门票经济,相关服务和治理却跟不上,再好的风景都可能失色。无论如何,景点外包都不能成为乱收费的温床,对于“圈地收费”中的乱象,与其等到游客投诉时再进行应对处理,倒不如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出手,积极整改,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会同景区管理者,好好地考量一下,如何摆脱门票经济,提升旅游经济发展能力,如此,才是长久之道。(陆青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