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党员郑竹山:20余年如一日 绘就乡村好“钱景”

发布时间:2024-04-30 00:48:35 来源: sp20240430

   中新网 金华3月5日电(钱晨菲)走进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五和村的郑竹山家庭农场,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整齐划一的蔬菜种植大棚。棚内郁郁葱葱,一垄垄长势喜人的果蔬幼苗肆意绽放着早春的生命力。

  郑竹山是农工党党员、金华市乡村工匠。其成立的家庭农场是浙江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所种植的小番茄连续三年获得浙江省精品番茄评选金奖。荣誉的背后,是他20余年如一日耕耘在广袤乡村。

郑竹山的家庭农场(航拍图)。 受访者本人供图

  “20多个大棚种着小番茄,4月、5月将进入采摘季节,可以一直持续到7月初。5个大棚种着草莓,刚刚春节采摘结束,接下来准备种上大番茄、苦瓜、莴苣等,预计5月可以上市。其他大棚种着芹菜、辣椒、黄瓜、西葫芦等,一年四季都可以采摘……”说起果蔬的生长周期、种植技术、品种种类,郑竹山如数家珍。

  自2013年8月成立家庭农场以来,其农场种植面积从原来的20亩扩到162亩,年采果蔬从原来的200吨增到1600余吨,种植品种也从原来的3个至4个增加到如今的15个。

  “为减少果蔬种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我们积极使用科学防治举措,做到农药减量、施肥合理、环境保护等,目的就是让基地生产出的果蔬更加安全、放心,实现产品可追溯。”郑竹山说,农产品品质提升的同时,销路随之打开。其农场年产值目前可达300万元,果蔬产品销售到杭州、宁波、苏州、常州、鹰潭等地,进入了许多大中型农批市场、超市、酒店、供销社等。

  郑竹山果蔬种植的“风生水起”,带动了越来越多村民回村,加入种植行列。如今果蔬种植已经是五和村的“金字招牌”,种植业还“引爆”了当地乡村采摘游,给村里带来了高人气,绘就乡村好“钱景”,不少村民在家门口实现增收。

  点滴小爱汇成社会大爱,文明善举铸就温暖力量。郑竹山在依靠双手追逐事业和幸福的同时,也力所能及地帮助身边人。

  2019年,朱大塘村、安村、东山村、大溪滩村、溪头村5个自然村合并成五和村。为了把这5个自然村紧紧连在一起,村里需要修建一条4000余米的乡间道路,郑竹山主动提出捐款;村里因果蔬种植需要修建灌溉水渠,他二话不说捐了款;为了让村里的老人有更强的生活幸福感,逢年过节他就会捐物。近年来,郑竹山已累计捐款捐物20余万元。

  2021年,郑竹山加入农工党后,更是积极参与到农工党金华市委会、金东区总支组织的各种社会服务活动,不论是送温暖、走访慰问,还是健康宣讲,都能看到他的身影。

  例如,在得知农工党金华市委会开展“我们的幸福计划·共富田园”土地认种活动后,他主动到金华武义县新宅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镇村发展现状,积极推广当地农产品,力所能及贡献自己的力量。

  “乡村大有可为,乡村振兴我们一直在路上。”郑竹山说。(完)

【编辑:胡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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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强化文明养犬意识

发布时间:2024-04-30 00:48:36 来源: sp20240430

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齐琪、张树志)饲养宠物犬为人们日常生活增添了乐趣,但部分犬主人缺乏责任意识,对犬只疏于管理,引发矛盾纠纷。最高人民法院5日发布6个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强化养犬有责、养犬负责意识,推动形成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养犬氛围和环境,倡导文明养犬、依规养犬。

我国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了携带犬只离家外出时需束犬链、禁止未成年人单独携犬外出等,但有的犬主人存在“相信自己的犬不会伤人”的侥幸心理,不知道、不了解、不熟悉养犬法律法规。在洪某某诉欧某、斯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中,犬主人任由未成年孩子独自遛犬,结果小狗将一名不满1岁的婴儿抓伤。法院判决犬主人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引导饲养宠物的家庭成员强化危险意识,树立风险观念,共同做到合法文明安全养犬遛犬。

根据法律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严格的无过错责任,无权抗辩减少或者免除责任。徐某某诉刘某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刘某某饲养的阿拉斯加犬,属于所在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该犬将徐某某抓伤,虽然徐某某逗犬有过错,也不能减轻刘某某的责任。法院判决刘某某赔偿徐某某3万余元。

宠物犬伤人,后果可能不仅仅是“治伤”。安某诉缪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安某被狗咬伤并注射狂犬病疫苗时已怀孕。为避免胎儿发育不良,安某向医院等多方咨询后选择终止妊娠。审理法院认为,犬主人缪某应对安某被咬伤所致的各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安某因担心疫苗会对胎儿造成不利影响而终止妊娠,是符合其所处生活环境及普通人医学认知能力的正常行为。法院判决,缪某赔偿安某终止妊娠手术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说,实践中致人严重损害的主要是烈性犬等危险犬种。最高法正加快推进司法解释制定和完善,严格落实危险动物致损责任,统一裁判标准,解决法律适用中的争议,为养犬人士提供行为指引,引导其充分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责编:卫嘉、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