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29 17:02:39 来源: sp20240429

  编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

  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 专家建议

  □ 本报记者   曹天健

  □ 本报通讯员 高  蒙

  初冬时节,美丽的黄河三角洲草熟籽丰,万鸟翔集,慕名而来的游客们乐享其间。

  “以前,三角洲非法捕捞现象比较多,滩涂经常被破坏得面目全非,严重影响鸟类生存。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大规模实施以来,情况有了显著改善。”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法制与安全管理科负责人赵德存深有感触地说。

  2020年4月2日,执法人员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查获禁用渔具10套,蛤蜊423袋、23740千克。此案案值十余万元,处罚震慑作用不大,但数万平方米的滩涂被破坏,生态损害严重。保护区管委会决定启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并委托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

  近日,黄河三角洲国家自然保护区检察法治广场,来山东省东营市参加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与法治座谈会的沿黄各地区司法实务部门和法学研究领域的代表们,在展板上看到了这一案例。

  “专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机构的引入,有效破解了生态环境损害执法的‘快速定性,精准定量’难题,对此类违法行为产生了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作用。”山东省东营市司法局副局长靳世国说。

  专业技术力量介入

  定量难、贵、慢,是来自黄河流域各省份生态环境损害一线执法人员的共同心声,而“难”字首当其冲。

  山东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警官翟鹏提供的数据显示,2023年1月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09起、破坏自然资源犯罪案件479起,侦办过程中,在检验鉴定和环境损害评估方面,遇到了包括费用过高、法律效力不足等问题。

  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资庭近年来累计受理环资案件5024件,“痛点”就是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周期长、成本高、专业技术规范存在缺失和冲突三大难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云龙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能力不足、鉴定范围受限,鉴定效率偏低等问题,是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难点。

  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教授段海燕表示:“目前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使用标准来自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多个部门,侧重不一、标准不一,有的甚至存在冲突,需要在实践中尽快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系,编制专用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指导行业工作有序开展。”

  在实践中,黄河流域各省份普遍存在生态环境损害执法定量难的问题,破解生态环境损害专业技术定量难的短板,是各地当前最为迫切的需求。

  由于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因此具有分析化学、环境工程学、生态学、法学和经济学交叉而成的“环境法医学”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成了执法机构眼中的“香饽饽”。

  据来自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信息,2023年5月该院聘任68名从事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环评审批、排污许可、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环境法学相关工作的专家或专业人士,作为陕西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咨询专家库成员,帮助解决案件办理中的专业性问题。

  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铁路法院建立了生态环境审判技术专家参与制度,积极推进专家“智库”建设,通过专家“把脉问诊”,实现了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与环境资源专家意见相结合,提高了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质量。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座谈会上,各地代表不约而同地分享了生态环境损害执法的做法、经验、需求等,力求借智借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执法再上新台阶。

  山东省司法厅指导东营市司法局牵头省司法鉴定协会、沿黄9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协会以及全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共计37家单位组建了山东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助发展联盟,各成员单位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人才共培、制度共建、监管共为等领域深化合作共识、凝聚工作合力,构建起山东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共同体”。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作为实施办案一体化和生态环境“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的指挥和管理机构,负责对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实现“线索一网汇集”“案件一网交办”“力量一网调度”,打破地方同级检察院、区划检察院与跨区划检察院、上下三级检察院之间的信息和资源壁垒。

  宁夏回族自治区积极探索“审判+修复”模式,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通过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的方式,实现了案件审理和警示教育的双重效果,也减轻了集中管辖带给当事人的诉累。

  各地代表纷纷表示,希望能够在“黄河流域一体化”的大框架下,共享生态环境损害执法经验做法、共享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成果、共享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力量,更加有力地破解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难题,共同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山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董敬贵认为,强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才和队伍建设,是破解生态环境损害执法“定量”难题的主要抓手。为此,山东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一支专门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队伍,并从优化机构布局、加强行业准入、填补服务空白等方面扶持、引导队伍发展壮大。

  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资庭庭长吴林轶建议,构建赔偿金管理体系,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完善,为实践中存在的赔偿金管理使用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并落实在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之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参会代表普遍认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力量的不足、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短缺,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损害执法需求。

  参会代表呼吁,建立黄河流域统一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定期会商机制,强化资源共享,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贡献“黄河流域力量”。

  据了解,目前山东大学已在国内率先成立了“环境法医学”学科,并与相关部委合作共建,成立了国内第一个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编辑:房家梁】

社会心理学专家:网购依赖与现实中人际关系质量相关 - 2023中国景德镇陶瓷跨国采购对接会成交1329万美元

社会心理学专家:网购依赖与现实中人际关系质量相关

发布时间:2024-04-29 17:02:41 来源: sp20240429

  如今,网购已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重要方式,不管购买大件小件,都想着先到线上看一看。逛网店也成了许多人的一种娱乐休闲方式。但不顾个人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总想“买买买”,不“剁手”不开心,买了还会后悔,这可能是网购上瘾的表现,需要引起重视。

  那么,控制不住的购买欲是一种病吗?网购成瘾带来哪些问题?如何缓解过度的购买欲?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南开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心理学系教授张阔。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网购常态化的今天,我们是否要区别看待不同的网购行为?控制不住的购买欲是一种病吗?

  张阔:我认为要区别看待。无论是线下购物还是网购,都能满足人们日常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并且带来一定的愉悦感和获得感。所以,正常的网络购物甚至偶尔的“剁手”,与网购依赖或网购沉迷是有区别的。

  由于网购比线下购物更为便捷,因此人们在网购中出现冲动消费的概率比线下购物时要大。在一些特殊时点,诸如节假日、生日或特定购物节如“双十一”“双十二”“年货节”,人们的网购消费会增多,甚至偶尔“大手一挥”购买心仪的商品奖励自己。我认为,只要不影响日常生活,偶尔膨胀的购买欲还不能被称为网购依赖或网购沉迷。但是,如果个体长期、频繁地过度网购,难以自拔,并且对工作和生活产生了负面影响,可能就是网购依赖或沉迷的表现了,需要引起重视。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产生网购依赖后具体会有哪些表现?

  张阔:对于消费者是否达到网购依赖,目前没有严格的统一判断标准。一般来说,可以基于以下3方面作判断。第一,个体对网购失去控制力。比如尽管购买的物品远超自身实际需要或经济承受能力,可是仍然无法抑制网购冲动和欲望。第二,主观上有痛苦体验。尽管网购过程会带给个体短暂的愉悦感,但过度网购后会产生后悔、内疚、自责等消极情绪和痛苦感受。第三,社会性功能明显受损。网购占用了个体的时间和精力,导致其忽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无法有效承担社会角色;家人也为此感到担忧,甚至会引发家庭冲突。如果出现了上述情况,我建议寻求专业帮助和干预。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为什么有的人会沉迷于网购?

  张阔:我认为存在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大方面。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消费主义文化的影响、商家营销策略以及网购便捷性等。此外,网购依赖也与个体的生活压力、心理需求和性格特点等内部因素有关。具体来看:

  第一,现实中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社会,很多人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体验到焦虑等负面情绪,有些人会通过网购来暂时逃避烦恼、缓解压力,获得心理满足。但如果这种行为长期持续,就存在陷入网购依赖的风险。

  第二,部分影视剧加剧了消费主义价值观的流行,影响了年轻人的社会心态。一些消费者出于从众心理和社会比较心理,希望通过网购消费来体现或者展示自身的身份和价值。

  第三,商家折扣、返现等促销手段,以及直播间情绪感染等,也会刺激消费者的网购欲望。

  第四,部分消费者延续了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网购习惯。网络购物具有高效、便捷的特点,且通常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使得一些消费者更倾向于网购,长时间沉浸于网购环境也会增大网购依赖的风险。

  第五,网购依赖和消费者性格特点有一定关系。比如,错失焦虑水平比较高的消费者,总担心错过特价商品或者折扣优惠,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就容易冲动下单和过度网购。此外,孤独感比较高和自我控制力比较低的个体也更容易产生网购依赖。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对过度购买欲不加控制,会带来哪些影响?

  张阔: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购买和拥有物质产品和生活资料会激活我们大脑中的奖赏中枢,带来快乐和愉悦体验。但不加限制地沉迷于网购,虽然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短暂的满足感和愉悦感,但其负面影响更加严重。主要有3点:

  首先,沉迷网购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可能导致个人储蓄减少、信用卡透支、负债等财务问题,甚至陷入征信危机。

  其次,过度网购之后,人们往往会出现懊悔、自责、羞愧、自我批评等负面情绪,与初衷背道而驰。本想通过网购缓解压力,然而过度网购后产生的负面情绪反而进一步加剧心理压力和心理痛苦,进入恶性循环。

  此外,沉迷网购会影响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沉迷网购会占用大量时间,导致休息和睡眠不足,以及投入工作和陪伴家人的时间减少,学习和工作效率下降,也会使人们的社交范围变窄,兴趣爱好减少,损害社会适应能力。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人们该如何缓解过度的购买欲?

  张阔:首先,要破除对消费主义的迷信。在现实生活中,奢侈消费并不普遍,自我价值也并非只能通过网购来体现,我们要理性地对待物质和金钱,更多地关注精神文化方面的追求和内在自我价值的实现。

  其次,倡导理性消费,合理规划生活开支。在网购前,不妨事先列出购物清单,为自己的购物时间和金额设定限制。在支付时,可以采取延迟付款的方式,先把心仪的商品加入购物车,暂缓几天支付,从而减少冲动购买行为。

  第三,对于已经出现网购依赖倾向的消费者,要反思冲动购买行为。比如分析网购的哪些商品是必要的,哪些是不必要的,以及自身是在一种什么样的情绪状态下作出的购买决策等。这种反思有利于个体在后续的网购消费中作出更理性的决策。

  第四,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拓展网购之外的兴趣爱好,通过多种方式缓解工作和生活中的压力。比如运动、交友、阅读乃至于线下购物。有研究显示,网购依赖与现实中人际关系的质量相关。也就是说,在现实中的社交能力或人际网络越弱,沉迷网购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提示我们,要加强人际交往,主动扩大朋友圈,减少宅在家里和网购的时间。

  最后,如果已经出现网购依赖、难以自拔的情况,要及时寻求心理咨询、治疗或者其他的专业帮助。

  (孙丽萍对此文亦有贡献)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杜园春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