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青年大湾区子承父业 中山成第二故乡

发布时间:2024-04-28 02:43:42 来源: sp20240428

   中新社 中山11月13日电 题:台湾青年大湾区子承父业 中山成第二故乡

   中新社 记者 王坚 邓媛雯

  “这幅画非常有意义。”台湾青年黄冠杰近日在接受 中新社 记者采访时,骄傲地介绍其办公室里陈列着的厂房建筑图,“右下角标注的1993年至2000年,是我们工厂最初几年运营场景的还原。”

台湾青年黄冠杰在中山接受 中新社 记者采访。 中新社 记者 韦杰夫 摄

  目前,黄冠杰在中山凯崴木业有限公司(下称“凯崴木业”)担任总经理。他子承父业,致力于家具产业的创新发展,并积极与中国众多知名品牌合作,在销售市场拓出新路,取得不俗的经营业绩。

  “从我父亲1992年来中山投资建厂,至今已经有30多年的时间。”黄冠杰娓娓介绍起父辈在凯崴木业的奋斗历程,“20世纪八九十年代,大陆的政策非常友好,凯崴也不负政府对台商、外贸的种种扶持,在高峰期达到了总员工1800多名,月出口货柜100余条的记录。”

  正是在这段时间,凯崴木业逐渐扩大规模,工厂占地面积由起先的十余亩扩大到后来的六十亩。

  黄冠杰在台湾读完小学后便旅美留学,每年寒暑假回到中山,对他来说,中山已然是自己的第二故乡。谈及十几年来对中山的印象,他说:“最早来大陆,我发现这里的生活幸福感指数很高,消费极具性价比,生活成本相对于台湾来说非常低。近些年各方各面都在进步,感受最明显的就是‘电子支付’了。”

  对黄冠杰来说,电子支付不只是生活方便,也切实地为企业带来成单率的上涨。他形象地解释道:“过去客户和你谈得差不多了,转身发现自己没带现金,‘回去想想’后很可能就因为什么事情取消订单。如今随时可以掏出手机支付小额定金,这提供一种仪式感,也无形中为客户减轻决策成本。”

  2012年前后,因为生产成本的提高,凯崴木业迎来转型。黄冠杰谈起当时的一个插曲:“最大的合作伙伴建议我们把工厂搬到东南亚,父亲深思熟虑后拒绝了。他认为与大陆同根同源,语言相通,我们来到大陆,就是为了‘落地发芽,茁壮成长’。加上广东的配套设施与供应链都十分完善,搬到国外就不再方便。”

  也是在同一时期,留学归来的黄冠杰充当起父亲的帮手,积极地拓展内销业务。如今,凯崴木业在中国大陆有300多名经销商,家具产品在全国各地的市场亮相。除原本的代工厂业务,凯崴木业还发展出一些自己的品牌。

  在经营家族企业的同时,黄冠杰还兼任中山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青年会会长等职务,他创新开展中山市台商协会青年会会务,注重发挥青年会平台作用,主动谋划青年会工作,组织青年会支持、参与“‘粤来粤有趣’两岸青年创意短片大赛”“台湾青年岭南行”等多项对台交流活动。

  对于有意愿到大陆来发展的年轻人,黄冠杰认为大家除上网搜索资讯外,大可以来内地感受几天,“只有自己亲眼见到,才会知道这边的市场有多广阔”。如果遇到困难,各地的台协大家庭都会热情地提供帮助。

  至于凯崴木业的未来,黄冠杰充满信心,也将继续在中山扎根下去:“中山的生活成本很有优势,这里又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随着深中通道即将开通,我们期待中山在大湾区的发展。”

  黄冠杰表示,作为在中山经营几十年的企业,他希望能够与大湾区一起成长。尽管在过去几年中,他们也面临多种挑战,但对继续经营的决心没有改变。“希望在未来,我们能够共同见证大湾区的繁荣发展。”(完)

【编辑:张燕玲】
破解企业被冒名登记难题 - (第六届进博会)外企进博共话中国机遇:与中国“双碳”目标同频共振

破解企业被冒名登记难题

发布时间:2024-04-28 02:43:43 来源: sp20240428

  本报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林丽鹂)为有效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破解企业被冒名登记难题,强化对提交虚假材料责任人的惩戒,加快构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4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明确,坚持全程防控,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针对实践中假冒企业违法行为隐蔽性强、蔓延快、社会影响大等特点,提出加强身份核验、强化部门协作、实行信息比对核验、完善撤销登记程序、对已立案调查的企业依法不予登记、严惩不法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等制度措施。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行为鉴定难、鉴定贵的问题,明确登记机关可以结合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撤销企业登记等决定。严格规范企业登记代理行为,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应当表明其代理身份;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材料;不得以转让牟利为目的,恶意大量申请企业登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对于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企业登记,并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人民日报 》( 2024年01月19日 02 版)

(责编:白宇、卫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