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德国商会:在华德企与中国企业竞争优势互补

发布时间:2024-04-29 11:15:43 来源: sp20240429

   中新社 北京4月10日电 (苏婧欣)中国德国商会10日在北京发布《在华德企竞争力调查报告》。中国德国商会华东及华中地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成员马铭博表示,在华德企与中国企业存在竞争优势互补,这为两国企业提供学习与合作的机会,可为全球经济创造高附加值。

  共有150家该商会的会员企业在2024年2月22日至3月6日接受此次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在华德企认为自身在“产品质量”“技术领导力”等方面存在竞争优势,但在“产品上市速度”“创新速度”“成本效益”等方面较中国企业来说相对弱势。

4月10日,中国德国商会华东及华中地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成员马铭博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苏婧欣 摄

  马铭博认为,这种竞争优势互补为两国企业提供了学习与合作的机会。这种优势互补不仅能为中国经济创造高附加值,也能为全球经济创造高附加值。

  马铭博告诉记者,目前在华经营的德国企业超过5000家,中国市场对德企来说非常重要。中国庞大的消费者基础和先进的供应链基础设施使其成为许多德国企业的重要市场,“此外,中国的创新能力对德国企业极具吸引力,在华德企可通过与中国的客户以及伙伴合作,提升自己的产品和服务”。

  马铭博引用该商会此前发布的《2023/24年度商业信心调查报告》的数据称,超过一半的受访德企计划在未来两年内继续在中国市场投资,因为这是保持竞争力的必要条件。他认为这是一个强有力的信号,表明在华德企对中国经济的长期前景充满信心。(完)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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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时习之丨关于著作权,这些知识你应知晓

发布时间:2024-04-29 11:15:44 来源: sp20240429

最美人间四月天,正是读书好时节。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全称“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又称“世界图书日”。这一天,我们倡导阅读之美,尊重知识的力量。今天,让我们一起学习与书籍紧密相连的著作权知识。

什么是著作权?

在我国,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我国著作权的主体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所称作品包括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同时,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人包括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著作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哪些权利可以许可或转让?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中的哪些权利不受保护时间限制?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哪些侵犯著作权法的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如何识别非法和侵权盗版出版物?

一是人工识别

查看版权页信息是否完整。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在版编目数据,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查看封面、插图、文字等是否清晰规范,通常不合法出版物的印刷和纸张质量较差,存在印刷错误、排版混乱、文字模糊等问题。

查看售价是否异常低于市场价。比如没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全新出版物售价低于五折及以下等。

查看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含有赌博、暴力或教唆犯罪等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

二是借助工具

通过中国扫黄打非网、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等相关网站查询,查看出版单位是否存在,版权页信息是否与查询信息一致等。

比对识别。与同出版社、同版本、同印刷厂印制的出版物进行比对。

买到疑似非法出版物如何处理?

如买到疑似非法出版物,可查询并拨打文化执法部门电话,反映相关线索,并提供图书样本和购买的票据等材料。

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国扫黄打非网等

(责编:梁秋坪、邓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