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生鲜鸡”2月2日供澳 出厂1.5小时抵澳上市

发布时间:2024-04-29 11:43:07 来源: sp20240429

人民网澳门1月31日电 (记者富子梅)记者从澳门特区政府市政署获悉,在国家海关总署的大力支持下,即日屠宰即日销售的“生鲜鸡”将在2月2日首发供澳。

图为供澳“生鲜鸡”,佩有标示屠宰日期的鼻环,外包装上印有产品资讯、屠宰日期及时间等。澳门市政署供图

图为供澳“生鲜鸡”,佩有标示屠宰日期的鼻环,外包装上印有产品资讯、屠宰日期及时间等。澳门市政署供图

“生鲜鸡”是即日屠宰即日销售的鲜活食品,在内地完成屠宰后立即以冷链运输车运载,由出厂至上市销售全程冷链配送。粤澳双方协调快速通关及优先检验检疫流程,“生鲜鸡”出厂1.5小时内可运抵澳门上市。据悉,供澳“生鲜鸡”须佩有标示屠宰日期的鼻环,外包装上亦须印有产品资讯、屠宰日期及时间等。

为保障供澳鲜活食品品质安全及货源稳定,国家海关总署持续深化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机制,供澳禽肉产品须来源于受内地海关严格监管的禽鸟养殖场及屠宰加工企业,且每批须获发卫生检疫证明书,保障食用安全。

澳门特区政府市政署已制定《零售生鲜鸡的卫生指引》,并为业界举行讲解会,介绍“生鲜鸡”的运输、贮存、展示及售卖等各环节食品卫生要求。

据了解,基于公共卫生考虑和禽流感防疫需要,澳门自2017年起实施“人禽分隔”措施,并以冰鲜禽取代活禽供应。为回应澳门居民食鲜鸡的饮食习惯,粤澳双方协调相关的快速通关及优先检验检疫流程,确保由出厂至到达澳门口岸并完成检疫通关时间控制在1.5小时内,以保障生鲜鸡的品质和卫生。

(责编:曹欣悦、刘慧)
“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 【央广时评·文化过大年③】博物馆里过大年 “文化年货”充盈新春佳节

“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4-29 11:43:08 来源: sp20240429

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 (高清扬、薄晨棣)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死亡事故大幅减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步成为社会共识,酒驾醉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系统总结醉驾入刑以来的执法司法经验,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两高两部”经深入调查研究,联合制定了《意见》。

《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以贯之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意见》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十五种从重情节,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情形,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从重处理;对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意见》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酒驾醉驾治理体系,有利于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应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责编:梁秋坪、邓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