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噱头营销 短期健康险迎整治风暴

发布时间:2024-04-28 05:52:22 来源: sp20240428

  短期健康险再次迎来监管要求。11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有地方监管部门向相关保险公司传达了《关于部分短期健康险产品开发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保额、免赔额、赔付比例等方向对短期健康险提出了新要求,以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经营,防范噱头营销,发挥健康保险保障作用。

  近些年,随着车险增速放缓,非车险成为财产险公司新的增长极,短期健康险因此成为了险企的重要发力方向。不过,无序的市场竞争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从最初的“短险长做”“首月0元”到“药转保”,再到“魔方业务”,短期健康险也经历着一轮又一轮监管纠偏。

  设三条“红线”

  《通知》共有三条内容,第一条和第三条主要针对保额、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第二条内容针对产品设计。

  根据《通知》要求,保障一般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最高保额不得超过600万元,其中因癌症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障不得超过300万元。保障私立医院或海外就医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最高保额一般不得超过800万元。医疗保险免赔额一般不得高于5万元,赔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市面上一些百万医疗险产品,保额达到600万、800万元的情况并不罕见。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表示,对短期医疗险的保额作出限制,主要是针对保额虚高的问题。现实中,以百万医疗险和惠民保为例,一般都规定必须进入公立医院就医,且赔偿是发生在一年内的医疗费用,因此,发生百万、千万元医疗赔偿费用的概率很低。对于不低于25%的赔付比例的要求,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市面上一些“0免赔”的医疗险,可能在0-2万元这个阶段的赔付比例只有10%。

  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进一步分析,一些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中会故意虚标保额,而实际上几乎不可能出现那么高的医疗费用赔付。这容易给消费者带来“保障幻觉”,以为这种虚标保额的产品保障程度更高、相同价格下更实惠。结果就会引发各家公司竞相虚标保额。

  针对产品设计,《通知》要求不得开发保障无定价基础的单一病种责任产品。对于有一定数据基础的慢病管理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公司进行一定尝试并加强同监管的沟通。

  “这是针对一些新出现的疾病,或者没有掌握疾病发生与医疗费用支出数据的疾病,保险公司都不能以其为唯一承保责任开发设计保险产品。”李文中表示,如果允许保险公司如此开发设计保险产品,就有可能将保险产品演变成赌博,一方面可能危害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另一方面也可能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最终损害行业形象。另外,也是为了防范禁止“药转保”这种违背保险原理的假保险。

  在2020年,原银保监会曾明令禁止险企开发新冠肺炎单一责任的保险产品。杨泽云也表示,由于单一病种责任缺乏精算基础,无疑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的难度,要么引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问题,要么引发消费者不满意。

  合规边界需守住

  近些年,随着车险增速放缓,非车险成为财产险公司新的增长极,短期健康险因此成为险企的重要发力方向。不过,无序的市场竞争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针对短期健康险,监管多次出手纠偏。

  就在近期,金融监管总局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意在整治“魔方业务”。针对异化保险的“药转保”问题,原银保监会于去年8月下发了《关于部分财险公司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中存在问题及相关风险的通报》,要求财险公司不得开展不符合保险原理的短期健康险业务。

  如果再将时间线拉长,“首月0元”、短期健康险“短险长做”等情况也都因扰乱市场被监管“棒喝”。

  缘何短期健康险成为乱象“重灾区”?杨泽云认为,这主要是三方面原因,第一,短期健康险竞争激烈。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都可以经营短期健康险。经营主体多,竞争就较为激烈。第二,短期健康险保险期限较短。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随时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甚至停售等。第三,短期健康险保费较低、保障较高,容易成为保险公司获取客户信息、拉近与客户关系的引子产品。既然容易是引子产品,保险公司甚至可以在此类产品上不盈利、承保亏损以销售其他保险产品,而这进一步加大了竞争,从而引发乱象。

  短期健康险以医疗险,尤其是百万医疗险为主,其设计初衷其实是希望通过小投入解决消费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产品形态简单、普及度高,但不能成为违规的温床。李文中表示,保险公司应该自觉地按照保险的基本原理来开发保险产品和经营保险业务,不做违背公序良俗的事。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 【编辑:刘阳禾】

福建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内外高端法律服务资源聚集 - 沙特阿美考虑在中国进行更多投资

福建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内外高端法律服务资源聚集

发布时间:2024-04-28 05:52:23 来源: sp20240428

   中新网 福州10月17日电 (记者 龙敏)自2021年11月启动建设以来,福建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华17日介绍说,海丝中央法务区线下集聚法务、泛法务和法务科技企业1260余家,线上联通各类法务机构2500余家,构建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体系,为“海丝”核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目前,福建已出台支持法务区建设若干措施、法务机构奖励补助指南、高层次法务人才激励措施等政策“组合拳”,吸引国内外高端法律服务资源聚集;在全国首创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填补自贸试验区临时仲裁实践指引空白;会同新加坡有关部门组建商事争端解决联合机制工作组专家团,承接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班、亚洲开发银行亚太廉政合规培训班等现场教学任务。

  随着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厦门涉外海事法庭、泉州国际商事法庭等先后设立,保障“一带一路”的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平台也逐渐建成。

  徐华称,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在福建设立全球首个代表处,引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上丝路仲裁中心,与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国际商事与能源仲裁院、香港海事仲裁协会等达成合作协议;多元化、一站式、全链条的商事海事法律服务机制加快构建,至目前已受理来自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事海事案件1300余件,标的金额超100亿元。

  福建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合作关系,厦门、福州、泉州均获批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庭,高质量建设“知识产权CBD”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效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争议应对能力;出台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机制,已受理涉金砖国家商事案件100余件,标的金额超25亿元。

  福建将持续扩大法务品牌影响力,发掘新的项目增长点,打造法律服务优选地,完善产业生态圈。徐华表示,充分发挥侨务大省优势,提升侨务法治层次,为高质量建设“两国双园”等重大合作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深化“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领域国际合作,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务资源互联互通;推动更多优秀涉外法务人才到国际经贸组织、国际仲裁机构任职,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徐华说,推动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地方经济合作示范,以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大项目在闽落地;积极服务“丝路海运”和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健全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体系,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国际影响力。(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