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优化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28 01:07:59 来源: sp20240428

  本报讯 (记者李娜)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印发《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适用范围、缴费主体、缴费基数、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保护超龄等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化解企业用工风险。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办法》,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在65周岁及以下已领取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群被纳入保障范围。缴费主体为从业单位,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单位为从业人员参保为自愿行为,且参保行为不作为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等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从业人员,其工伤认定等按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办法》规定;同一事故伤害,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与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叶攀】

构建企业融通创新生态 - 宁夏启动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构建企业融通创新生态

发布时间:2024-04-28 01:08:00 来源: sp20240428

  有效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是有力释放大企业创新活力、充分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潜力的一个重要途径。一段时间以来,有关部门通过开展“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活动、组织“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等,搭建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交流、对接、合作、服务平台,促进协同创新生态的构建。

  从科技创新的角度出发,加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是强化企业科创主体地位的有效途径。将大企业在资源整合、市场份额、品牌价值等方面的优势与中小企业在需求快速响应、产品快速迭代和低成本试错等方面的特点有机结合,不仅有助于释放大企业创新活力、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潜力,而且有利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健性、增强创新链价值链主导权。一直以来,我国围绕需求摸排、模式推广、精准对接重点施策,在帮助大企业汇聚中小企业创新成果补链强链、推动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提高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与专业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当前,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融通创新契合度,提升融通创新内生动力和总体效能。

  从产业链的视角来讲,以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关系为支撑的业务融合,往往是企业融通创新的初始动力。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融通创新,不能局限于产业链上特定产品和个别环节的融合,而应通过链条延伸、技术升级、服务外包、产融结合等方式,借助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创造增量价值,从而拓展企业融通创新的价值空间。对此,要引导国内大企业提升对全球中小企业的吸引力,推动国内中小企业更好融入全球价值链。

  从数字化的角度而言,更好挖掘数字化红利是推动企业融通创新的一个重要契合点。去年以来,以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取得重要进展,我国企业抓住机遇,利用数字化思维,推动通用大模型的研发迭代和垂直大模型的行业应用。未来,要更好立足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需求多样的特点,引导大企业提供具有更高性价比和更强行业性的“轻量化”数字转型服务,打通企业间的管理痛点和生产堵点,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实现数据资产化。

  从产业生态的角度来看,近年来,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普遍呈现出交叉融合化、迭代加速化、集群集聚化特征。是否拥有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成为决定产业持久繁荣和韧性发展的关键。这意味着大企业要通过更好地开放应用场景、提出技术需求、搭建共性平台、鼓励内部创业等方式,提升产业生态,真正向具备提供产业生态“公共品”功能的生态主导型企业转变,推动中小企业在共建共创产业生态方面形成默契。

  此外,增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企业之间要把大规模需求、示范性应用、低成本试错、迭代式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在一定范围内推广“揭榜挂帅”新机制。还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试点,拓展企业融通创新的广度和深度,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经济日报 张铭慎)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