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一票难求,延期返岗会被扣钱吗

发布时间:2024-04-28 05:26:21 来源: sp20240428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王嘉璇

  “咱单位好几个人都还没返岗,听说这几天是一票难求啊,有的自驾出去,也因为各种交通拥堵、轮渡超负荷运转等各种原因难以顺利返程。”

  “这票确实不好买啊,也不知道他们的返岗难,会不会被扣钱?”

  春节出游潮引发了一部分人的返岗难。那么,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复工,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工资吗?用人单位能在春节假期结束后继续安排年休假吗?针对这些问题,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为你逐一解读。

  问:如果劳动者无法准时复工,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工资吗?

  答: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复工,用人单位不应简单地以扣工资或按旷工处理,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工作,但以事假为由履行了请假手续。根据《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事假期间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但劳动者已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不宜按旷工处理。

  第二种情况,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工作,但向单位提出以年假抵扣。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因此,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可以申请休年假,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工资报酬。

  第三种情况,劳动者不按时返岗工作,也未按照用人单位的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可按旷工处理,但应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向劳动者发送返岗通知,明确到岗时间,告知其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逾期不返岗的后果;二是返岗通知发出后超过告知期限劳动者仍未返岗的,依据单位规章制度、考勤规定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三是向劳动者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且保留好相关证据。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很可能会被认定劳动关系一直存续,则用人单位此期间还需要承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律义务。

  此外,对于非自身原因而无法按时返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劳动者暂时居家办公;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支付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想减少工资报酬,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事先已经履行民主程序,否则很有可能构成违法降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考虑劳动者的“返岗难”现实困境,用人单位可以在春节假期后安排年休假吗?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用人单位应在春节假期开始前,明确告知劳动者休年假安排,可以通过通知、邮件等书面方式公布,注明具体的休假日期及天数,同时要求员工确认、收悉。如因休年假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已经明确告知劳动者年休假安排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用人单位对年休假具有统筹安排权,但也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职工的意愿。如职工对安排年休假的时间存有异议,具有特殊事由,也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问:用人单位在春节后第一天发放开工红包,劳动者因未及时返岗没拿到,事后可以主张吗?用人单位能否用红包代替工资或加班费?

  答: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而“开工利是”红包是用人单位基于民俗习惯给劳动者象征性发放的红包,大多数情况下,开工红包款项属于老板或上级的私人馈赠行为,不属于工资报酬,是一种鼓励劳动者准时返岗的个人行为。

  因此,劳动者未及时返岗而没有拿到开工红包,不能对此主张权利。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也不能以发红包来代替个人工资或者加班费,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及加班费差额。

  问:如果劳动者在春节放假前主动提出离职,假期结束后未能及时返回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开离职证明吗?

  答: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宜拒开离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如果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未返回办理,用人单位应及时沟通,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按单位规定办理离职及工作交接手续。因未办理离职手续而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向劳动者主张损失赔偿。(法治日报) 【编辑:付子豪】

中巴农业合作交流中心芝麻项目试种取得成功 - 扩投资、稳增长 福建打造一流经营主体

中巴农业合作交流中心芝麻项目试种取得成功

发布时间:2024-04-28 05:26:22 来源: sp20240428

人民网伊斯兰堡12月8日电 (记者程是颉)日前,在巴基斯坦旁遮普省萨希瓦尔市,由中巴经济走廊项下中巴农业合作交流中心实施的芝麻试种植项目收获情况良好,在简单清选后,装车运往卡拉奇港出口到中国。

芝麻在萨希瓦尔装车运往中国。人民网记者萨义德·迈赫迪摄

芝麻在萨希瓦尔装车运往中国。人民网 萨义德·迈赫迪摄

中巴农业合作交流中心由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CMEC)牵头成立,以促进中巴经济走廊项下农业技术交流合作和推动巴基斯坦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为宗旨。为了助力巴基斯坦作物平衡发展、赋能经济作物增产增收,中巴农业合作交流中心以订单种植模式为立足点,此前在巴基斯坦已开展辣椒订单种植,并与国内企业就辣椒相关产业在巴发展率先合作探索,取得良好成果。

自2022年以来,合作中心尝试探索新品种芝麻在巴基斯坦种植。经过两年试种,中心在种子筛选和产业模式方面探索取得新的进展,2023年种植面积达到600余亩,已初具规模。中心还将引入国内先进的芝麻收获机械及一系列芝麻清选设备,提高收获和加工效率。

中巴经济走廊农业合作中心负责人席建龙(中)与巴基斯坦当地农户在芝麻种植园交流作物生长情况。人民网记者萨义德·迈赫迪摄

中巴经济走廊农业合作中心负责人席建龙(中)与巴基斯坦当地农户在芝麻种植园交流作物生长情况。人民网 萨义德·迈赫迪摄

项目负责人席建龙介绍,芝麻项目由合作中心直接与当地农户合作,采用包产包销模式,助力本地农户增产增收,得到种植农户的广泛好评。芝麻是重要经济作物,出口将为巴基斯坦创造更多的外汇收入来源。

项目负责人说,中心将在进一步总结芝麻试种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巴基斯坦的芝麻种植技术和机械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巴基斯坦的芝麻产量和品质,增强其国际竞争力,促进巴基斯坦芝麻产业健康良性发展。

(责编:王禹蘅、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