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业企业利润连续三个月实现正增长

发布时间:2024-04-27 19:37:11 来源: sp20240427

原标题:全国工业企业利润连续三个月实现正增长

本报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董蓓)国家统计局27日发布数据显示,1至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7.8%,降幅较1至9月份收窄1.2个百分点,今年3月份以来利润降幅逐月收窄。其中,10月份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7%,连续3个月实现正增长,工业企业效益持续改善。

工业企业累计营收转为增长。1至10月份,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3%,由1至9月份同比持平转为增长。其中,10月份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增速较9月份加快1.3个百分点,连续4个月回升。

三大门类利润均有回升,超七成行业利润改善。1至10月份,采矿业、制造业利润同比降幅较1至9月份分别收窄0.2、1.6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利润同比增长40.0%,增速加快1.3个百分点。1至10月份,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有30个行业利润增速较1至9月份加快或降幅收窄、由降转增,利润回升面达73.2%。

随着下游需求不断恢复,原材料行业产品价格总体回升,营收增长加快,利润持续改善。1至10月份,原材料制造业利润同比降幅较1至9月份收窄4.8个百分点。其中,10月份原材料制造业利润增长22.9%,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对规上工业利润增长贡献最大。

受益于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消费市场逐步回暖,消费品行业利润持续恢复。1至10月份,消费品制造业利润降幅较1至9月份收窄0.8个百分点。其中,10月份消费品制造业利润增长2.2%,连续3个月增长。

装备制造业利润持续增长。1至10月份,装备制造业利润同比增长1.1%,继续保持增势。装备制造业利润占规上工业的比重为35.1%,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

“总体看,1至10月份工业企业利润持续恢复向好。”国家统计局工业司统计师于卫宁表示,下阶段,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发挥金融资源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作用,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塑造工业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编:杨曦、陈键)
涉外法治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论坛在京举行 - “为当地市场带来新活力”

涉外法治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论坛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24-04-27 19:37:12 来源: sp20240427

   中新网 北京12月11日电 为进一步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涉外法治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论坛12月10日在北京举行。

涉外法治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论坛12月10日在北京举行。主办方供图

  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作书面致辞。论坛开幕环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韩晓武主持。多位来自全国高等院校、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围绕“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发言。

  乔晓阳表示,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需要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作为保障,更需要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提供支撑。继续扎实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问题导向,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坚持胸怀天下,处理好立足中国实际和吸收借鉴国际经验的关系;坚持法治自信,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

  王其江在书面致辞中指出,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外法治的基础,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快涉外领域立法,为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奠定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要加强法律储备和人才储备,努力培养一大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要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扎根中国文化、融通中外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论坛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江必新作“涉外法律战略布局之构建”主题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法官、联合国上诉法庭法官高晓力作“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建设”主题发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作“充分发挥港澳所长,服务国家涉外法治所需”主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三个根本问题’”主题发言,北京外国语法学院院长米良教授作“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主题发言。

  论坛由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法治网、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外教育法研究中心协办,恒都律师事务所承办。(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