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对被法院查封的房产能否提起确权之诉?

发布时间:2024-04-29 04:59:53 来源: sp20240429

  本报讯 房屋被法院查封后,离异夫妻一方以离婚协议约定为由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变更,法院能否支持诉求?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裁定驳回了当事人要求变更已查封房屋所有权的起诉。

  李女士诉称,她与刘先生于2014年12月结婚,2019年1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位于北京市房山区某房屋归女方单独所有,男方须无条件配合房产过户”。离婚后,刘先生未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李女士将前夫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房屋归自己所有。

  刘先生表示,他同意房屋归李女士所有,但因房屋设有抵押,无法配合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据了解,涉案房屋系李女士与刘先生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登记在刘先生名下,该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二人于2019年1月7日协议离婚。自2019年1月31日至2020年12月23日,该房产被法院先后查封十余次。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第8条规定,审判部门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需要确权的财产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李女士在涉案房屋被法院多次查封后,仍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可通过案外人异议及异议之诉主张权利。最终,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李女士提起的房屋确权之诉。(白雪梅)

  法官提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第8条的规定,目的是防止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以虚假诉讼的方式取得生效法律文书,进而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同时,让申请执行人参与到案外人异议及异议之诉中,法院更好地平衡各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金钱债权执行案件中,为避免虚假诉讼,维护当事人及案外人合法权益,财产被法院查封后,案外人可向执行法院提起案外人异议及异议之诉,但不可另案诉讼取得确权生效法律文书;但若在非金钱债权执行案件中,根据一物一权原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案外人依法申请再审或者通过其他程序解决物权确权问题。

(责编:薄晨棣、梁秋坪)
甘肃:畅通绿色通道 灾后金融服务不断档 - 香港金管局推出“数码港元”先导计划第二阶段

甘肃:畅通绿色通道 灾后金融服务不断档

发布时间:2024-04-29 04:59:54 来源: sp20240429

   中新网 兰州12月20日电 (王牧雨)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20日消息,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6.2级地震发生后,截至20日上午,该局共收到报案592起。其中,财产险591起,人身险1起。灾害事故预估损失共计1298.05万元,已经赔付757.67万元。

  灾情发生后,该局迅速启动全省银行业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机制,指导临夏、兰州、定西、甘南等市州监管分局及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全面开展救灾及应急处置工作。

1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在震区各银行保险机构排查现场受灾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供图

  该局成立工作组,指导各保险公司迅速排查客户出险信息,开通24小时全国理赔报案电话;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现场设置便民服务点9个,就近受理理赔报案和咨询,做到应赔快赔尽赔。

  人民银行临夏州分行启动现金供应应急预案,向积石山县金融机构调拨500万元小面额现金,保障灾区群众现金需求。19日15时30分,通过国库资金绿色通道向积石山县财政局成功拨付救灾资金5000万元,确保救灾资金第一时间到位。

  截至20日15时,甘肃省分库向临夏州中心支库拨付救灾资金2笔、金额1.7亿元;临夏州中心支库向积石山县支库拨付救灾资金3笔、金额1.15亿元,向辖内其他县(区)拨付救灾资金0.35亿元。

  甘肃银行临夏分行辖属11家网点均正常营业。甘肃银行积石山支行第一时间开通了积石山县红十字会捐款渠道,保障了各项金融服务展开。(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