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示范区大力推进TIR跨境运输

发布时间:2024-04-29 21:11:46 来源: sp20240429

  科技日报讯 (记者王健高 宋迎迎 通讯员杨慧鑫)2月17日,在青岛海关所属胶州海关办结通关监管手续后,9辆满载汽车配件的TIR运输车辆缓缓驶出中国传化(上合)国际物流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预计8天后,这批TIR运输车辆将抵达俄罗斯圣彼得堡。

  “此次运输是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春节后发运的首批TIR国际道路运输专班,也是截至目前山东省一次性发运TIR运输车辆最多的一次。”胶州海关副关长宋涛介绍,TIR即《国际公路运输公约》,是国际跨境货物运输领域的全球性海关便利通关系统,旨在通过简化通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推进多边贸易和国际运输的便利化和安全性。

  “TIR运输全程不换车不倒装,能够‘一车到底’,实现‘门到门’‘点对点’运输,有效降低时间成本,提升企业贸易效率。”中国传化(上合)国际物流港业务经理高汉玉介绍。

  记者了解到,2023年9月,上合示范区开通了山东省首条TIR中俄运输通道,该通道也成为上合示范区在空运、海运、铁路运输基础上开通的第4条国际跨境通道。

  “TIR跨境运输可以大幅降低企业物流时间和成本,优势明显。叠加海关等部门提供的监管通关便利,公路运输真正与海运、航空、铁路等运输方式形成互补,推动上合示范区区域物流通道高效畅通。”宋涛说。

  为保障TIR运输顺畅,胶州海关成立工作专班,指导企业完善场所建设、完成企业和车辆TIR备案、制定TIR业务具体监管方案。宋涛说:“我们已与沿边口岸和内陆物流枢纽建立了联系配合机制,为企业提供预约通关、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他表示,海关下一步将研究推进“跨境电商+TIR国际公路运输”新模式,持续拓展TIR辐射范围。

  统计数据显示,自上合示范区开通TIR运输通道以来,海关已累计监管上合示范区国际跨境公路运输车辆21辆次,货值超1000万元。 【编辑:付子豪】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消费争议解决渠道 - 乡村振兴建起人才库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消费争议解决渠道

发布时间:2024-04-29 21:11:47 来源: sp20240429

   中新网 4月9日电 国新办4月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条例》在消费争议解决方面有哪些完善?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在会上进行回应。

  况旭提到,发生消费纠纷怎么办,这是每一个消费者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就要有公正高效的维权渠道,《条例》完善了消费争议的解决机制。

  首先,注重源头和解。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是对消费者最便捷、对全社会最经济的方式,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条例》要求经营者落实首问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消费者有权直接找销售者、服务商。鼓励先行赔付,商场、平台、景区等在入驻商家拒不履责时,先向消费者垫付。引导在线争议解决,目前全国已经有16.6万家企业入驻了全国12315平台,先行和解成功率53%,比传统的调解提速将近10天,改善了维权体验。

  其次,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调解量大面广,化解了大量纠纷,深受群众信赖。法律把行政调解作为争议的解决渠道,就是让政府帮助消费者解决纠纷,真正案结事了,而不仅是查处违法行为。《条例》首次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受理投诉后,经营者和消费者同意调解的,应当依据职责及时调解,也体现了“谁主管谁维权”的一种取向。还规定了投诉的受理要件、时限、委托调解、鉴定检测等程序,比如重大、复杂、涉及众多人的消费争议,可以纳入政府的抽查检验,“鉴定一次、解决一片”,这也缓解了消费者经常反映的鉴定贵、鉴定难的痛点。

  最后,规范消费索赔。消费纠纷是市场经济成长的烦恼,市场监管总局始终畅通诉求渠道,支持社会监督,实行举报奖励,“打假人人有责”。但近年来恶意索赔蔓延,破坏营商环境、滥用公共资源,还妨碍普通消费者维权。有的夹带、掉包、造假,被公安机关查获,有的以“碰瓷”瑕疵为业,一本万利。去年,市场监管系统接受投诉1740.3万件,参与投诉的人均1.8件,而有人投诉超过3000件。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双方都要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在法治轨道内开展民事活动。《条例》首次规定,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骗取赔偿、敲诈勒索的要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惩罚性赔偿、行政处罚制度要准确适用,避免“小错大赔”“小过重罚”。

  况旭指出,民有所盼、政有所为。小诉求连着大民生,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消费争议解决渠道,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