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淮河畔望向历史深处

发布时间:2024-05-02 20:14:52 来源: sp20240502

  尹磊在工作中。   受访者供图

  南京中国科举博物馆位于江苏南京秦淮区夫子庙学宫东侧,由中国古代最大的科举考场江南贡院改扩建而成,已跻身国家一级博物馆。

  江南贡院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科举考场,是科举制度的有形遗产在南京的最直观体现。留法归来的尹磊是南京中国科举博物馆副馆长、秦淮非遗馆馆长,回国后,他长期深耕于文博艺术前线,希望能通过自己与团队其他成员的努力,“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库传承好,让秦淮河所哺育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从塞纳河畔归来

  尹磊先后就读于浙江大学、新疆大学、南京大学,2008年,他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到法国高等实践研究院攻读历史学博士。该校一直倡导并致力于多学科的交叉研究,是法国人文社会科学交叉学科研究领域的代表学校,特别是在历史学方面拥有深厚的积淀和研究传统。

  留学期间,法兰西学院教授、著名考古学家葛乐耐送给尹磊一张吉美博物馆的参观券,尹磊去参观时,发现馆藏品中还有西域壁画,其精美程度让人震撼。当时,尹磊在法国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与丝绸之路的历史有很深的关系。看着馆中壁画,尹磊的情绪很复杂。

  “思前想后,我与几位留学于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的中国青年学者一道,组织了一个名为‘青年敦煌学会’的线上读书班。希望能通过不同的跨文化研究视角,为国内的敦煌文化研究出一份力。”尹磊说。

  2012年,尹磊被推荐加入了法国亚洲学会。一次图书馆查阅资料时,他意外发现了包括状元卷在内的一批清代殿试卷的原卷。这批本应珍藏在中国自己博物馆内的文物,是如何流失海外,又如何见证了近代史上的风云沧桑?面对这些笔墨如新的真迹,尹磊陷入沉思,当时面对吉美博物馆内壁画时的感慨万千,再次袭来。

  不久后,南京开始在江南贡院的基础上改扩建科举博物馆。受到家乡历史文化的感召,2014年,尹磊决定回国,参与科举博物馆的建设工程。

  在传统文化语境下重新定义博物馆

  投入南京中国科举博物馆建设运营的8年间,尹磊致力于征集来自全国各地的科举文物精品,从个人理想、地域文化到国家制度等多个角度,从文物展品、文创产品到学术研究等多个层面,向海内外介绍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与文化。

  那段时间,他广泛涉猎典籍论著,走遍了江南贡院的每个角落。“面对历史的厚重,人就会意识到,再怎么努力也不过分。”尹磊说。

  为了办好高质量博物馆,尹磊开始尝试“在传统文化的语境下重新定义博物馆”。在他看来,博物馆不仅是“封存”历史的殿堂,还应该是面向公众的论坛,更可以是与公众互动的“游乐场”。虽然观众在参观博物馆时需要安静的空间,需要对承载历史的文物有一份敬畏,但这并不意味着博物馆要时刻保持紧张、严肃的氛围。于是,尹磊作为策展人策划了“士子的行旅——中国古代科举与旅行特展”。为了“让文物‘动起来’,让展览‘活起来’”,展览中将古代士子的脚踪、科举考试的空间地理分布、科举文物、相关影视作品等多媒体展示与互动装置相连,吸引了不少观众尤其是年轻观众前来观展。

  最近,尹磊带领团队投身于《历代江苏进士录》的编撰工作。丛书收录了今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历代进士,包括江苏进士的名录、小传、相关史料,以及对前人研究的补证。团队还打造了寻访状元、进士后人家族数据库,研究人员可以从数据库内下载相关资料及数据分析结果。“无论是专门研究科举领域的专家学者还是有志于研究科举的高校学子,都可以与馆内的研究人员一道,共同使用学术资料,共享科举博物馆的研究成果。”尹磊说。

  促进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

  作为深耕文博领域的留法归国学子,尹磊认为,可以在推进中法博物馆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成立两国博物馆、美术馆交流互鉴的机制和路径。同时,还可以不断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中法文博界在学术研究、文物保护、办展、文创等领域的合作;深入挖掘中法两国在非遗文化方面的合作潜力,比如中华美食、中医等。借鉴法国在打造水韵文化、旅游文化上的成熟经验和做法,赋能大运河文化建设,合作打造高水平的水韵文化项目标杆。

  随着中法文化交流不断开展,两国互译作品越来越多地呈现在了东西方读者眼前。尹磊翻译了法国汉学家伯希和的代表作《圣武亲征录》,一经出版便受到学界称赞,获得2022年度上海古籍出版社“典籍文献类十佳”等殊荣。

  “文化交流的目的,不仅在于使彼此之间有了更多了解,而且通过了解对方来更深刻地了解自己。”对于继续推进中法双方了解和互信、促进东西方文明交流互鉴,尹磊认为,可以以非遗文化等为抓手,在此基础上展开文化作品创作与利用的交流。同时依托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更深层次合作,特别是推动中法青年互访,深度体验两国文化。也可以加大对演出项目、出版项目的支持,系统地向法国介绍中国学术、文艺、人文领域的新成果和新创作,同时引进法国的优秀文化作品和具有影响力的最新学术成果进行译介。

  “在整个过程中,留法学子们大有可为。”尹磊说,“利用好自己所学,海归人才可以在文化、经济等多领域更好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责编:郝孟佳、李依环)
以“检察之智”融入“社会之治” - 山西晋中16支“火焰蓝”突击队迎战冰雪

以“检察之智”融入“社会之治”

发布时间:2024-05-02 20:14:53 来源: sp20240502

“点开‘武汉微邻里’,从‘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模块进入,创建发布服务任务……”近日,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钢花村街道111社区党委副书记付雅云熟练地在手机上向记者演示着一款可创建社区志愿活动的微信小程序。没一会儿,小程序提示她,有人“接单”了。

据悉,“武汉微邻里”是一个基于市域综治网格化系统搭建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2023年9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武汉市检察院在该平台内开设“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模块,以4个区检察院为试点,联合街道社区,开启轻罪治理的数字化道路。

“这是我们在轻罪治理领域一项新的尝试。”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静介绍,近年来,为适应犯罪结构轻罪化趋势,该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行刑反向衔接、检调对接等多项工作机制,取得一定成效。

社会公益服务优化治理效能

“通过参加公益服务,我对社会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今后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青年!”3月6日,在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召开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谭某某诚恳表态。

“谭某某因涉嫌诈骗,于1月30日被移送我院审查起诉。”该院检察官汤霞霞介绍,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也主动退出了违法所得,该院依法对其适用“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

2月,谭某某到111社区报到后,通过“武汉微邻里”参与完成了30个小时的社会公益服务。其间,社区网格员、党员骨干、居民志愿者参与监督,谭某某每完成一次服务,需在平台上提交服务纪实,再由社区评价、检察机关线上审核,实现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管理。

“小谭参加公益服务很认真,能感受到他是真心知错。”听证会上,111社区党委书记冯丹介绍了谭某某的表现。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机关开展‘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有助于犯罪嫌疑人增强社会责任感,更好地复归社会,保障社会内生性稳定。”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参加该市武昌区检察院轻罪治理论坛时评价道。

“综合基层探索经验,我们印发《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希望通过数字赋能,把社区群众诉求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公益服务精准匹配起来,既给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修复社会关系,又能解决群众急难问题。”武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徐孟李介绍。

据统计,2023年9月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共通过“武汉微邻里”对174名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累计服务时长7940小时,经社区考察、程序审核、公开听证等环节,对其中13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行刑反向衔接构建监督闭环

如果说“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是轻罪治理的前半篇文章,那“行刑反向衔接”则续写着后半篇。

因客观存在的信息壁垒,不起诉案件有着“不刑不罚”的追责盲区。“以往是由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武汉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王芳告诉记者,“但囿于职责范围,有时容易忽视对行政机关执行情况的后续跟踪监督,不利于处罚的最终落实。”

2023年7月,最高检部署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武汉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相继有6个基层检察院与行政机关签署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共计向行政机关提出移送行政处罚线索的检察意见1565件,移送后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情形发出行政检察建议5件。

“行政检察部门发出的检察意见,内容更细更具体,行政机关更容易执行,立足行政违法监督职能,可以切实保障反向衔接的执行效果。”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资晓露介绍,2023年4月,该院将6起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食品类案,以检察意见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处罚,但后者未及时执行,该院遂于同年8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6起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依法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是基层做实行政检察的新‘增长点’,不仅要衔接好,还要及时跟进行政机关的落实情况。”武汉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晶说,“我们计划在已有‘两法衔接’平台行刑‘正向衔接’功能的基础上,增加‘反向衔接’功能,实现衔接闭环。”

一体能动履职做深诉源治理

对于轻罪案件,尤其是偶发、纠纷类轻伤害案件,矛盾化解往往卡在赔偿问题上,若犯罪嫌疑人有赔偿意愿和能力,因故暂时未能与被害方达成和解,怎么办?

“现有的赔偿金提存制度是‘破冰’的基础,但矛盾化解有时仅做到这一步还不够。”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熊玉桥认为。

在熊玉桥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吴女士和前夫黄某某因房产过户和抚养费问题,多年来未达成合意。2023年2月,双方家庭在争执中发生肢体冲突,黄某某的亲属田某某在冲突中导致吴女士轻伤二级、吴女士父亲轻伤一级。

“这是典型的亲属间因财产纠纷积怨多年引发的轻伤害案件。”2023年6月,案件提请硚口区检察院审查批捕。经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并多次开展和解工作,双方就赔偿方式达成初步方案,田某某主动提存了30万元赔偿金。该院遂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

办案期间,吴女士提出要求兑现房产过户及抚养费的承诺,才愿对田某某予以谅解,而田某某仅愿就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

“刑事案件的导火索在家事,矛盾根源在亲属财产纠纷,只有综合履职才能更好化解矛盾。”2023年10月17日,该院通过检调对接机制将案件报送区综治中心,联合多部门组织人民调解员等专业人士,帮助双方就调解方案、赔偿金额、履行方式等反复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同年11月23日,经公开听证,该院依法对田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轻罪治理是社会治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我们将建立完善协作配合、监督制约、容错纠错等制度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轻罪案件,做深做实做细诉源治理,以‘检察之智’融入‘社会之治’,持续推动轻罪治理向现代法治所追求的良法善治前行。”黄静表示。(周晶晶 李雪 胡婷婷)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彭静、梁秋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