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现兰科植物新种

发布时间:2024-04-30 03:58:01 来源: sp20240430

原标题:【科技前沿】西藏发现兰科植物新种

【科技前沿】

本报拉萨1月2日电 记者尕玛多吉、傅强 近日获悉,西藏兰科植物调查队在林芝市墨脱县雅鲁藏布江沿岸调查兰科植物时,发现了兰科鸟巢兰属的一个未知种。通过对其形态性状和分子系统学研究,调查队确认该种为鸟巢兰属的一个新种,并将其命名为林芝对叶兰。

全球鸟巢兰属约80种,其中中国记录约45种。林芝对叶兰与鸟巢兰属的其他物种的区别比较明显,林芝对叶兰的唇瓣浅二裂,蕊柱不弯曲,柱头位于蕊柱顶部。截至目前,调查队发现了5个林芝对叶兰的野生居群,经评估该物种的濒危等级为无危。

林芝对叶兰的发现,不仅丰富了中国鸟巢兰属的植物资源,也进一步反映了西藏墨脱极高的物种多样性。

(责编:罗知之、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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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检两院印发意见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4-04-30 03:58:02 来源: sp20240430

  本报讯 (记者 赵丽丽 通讯员 刘 东)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案件范围、化解手段等方面提出了14条意见,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助法治政府建设。

  《意见》指出,双方应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法检建议、司法救助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促进行政争议依法、公平、有效解决。双方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可互相邀请对方参与在办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并可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争议,也可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有效对接。对于因超过起诉期限等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行政相对人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但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等七类案件,应作为双方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重点。

  《意见》规定,对于涉群体性纠纷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双方可以共同督促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方案。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社会治理问题时,双方应共同或单独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化解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编:马昌、李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