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宋青调研路上寻良方:让“新农人”成为“兴农人”

发布时间:2024-04-29 04:06:55 来源: sp20240429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彩云

  全国政协委员宋青长期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和研究,近些年,她把调研足迹延伸到了乡村。她认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推动形成现代农业产业“新质生产力”,是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强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2023年,民建苏州市委副主委、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宋青继续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成为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政协农委”)委员。去年7月召开的全国政协“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题协商会上,宋青重点关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才短板问题”。在调研中,宋青曾遇到过一名00后“农二代”,当农民,后者的顾虑之一是“脸会晒黑,同学聚会时会很没面子”。

  “农民不仅是一种身份,更要成为体面的职业。”宋青直言“新农人”成为“兴农人”面临3方面问题,包括人才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人才发展通道有待明确、人才激励保障有待优化。

  “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也是全国政协2023年度重点协商议题。2023年5月,全国政协农委组织了为期8天的专题调研,调研组跨越浙江省、辽宁省两省6市,调研点包括农民合作社、村庄社区、种植养殖基地等。

  当时和调研组同行的李达是全国政协农委办公室农村处三级调研员。他后来总结道:调研筹备期间,委员们全力参与,省里提出的初步方案没有安排乡村医疗卫生院,委员们提议增加;初步方案对农村物流网点关注较少,委员们提出放弃休息时间,早出发、晚休息,力求到城乡融合的短板和难点处细细查找问题所在,了解村民所需。

  “参加本次调研,我主要是来了解乡村振兴过程中人才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宋青在调研时发言的开场白也被李达记录。李达写道:“带着题目调研是这次调研的显著特点。”

  近年来,一大批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进入乡村,逐渐成为带动农民增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有生力量。宋青注意到,乡村规划师、致富带头人、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时尚”的新农人,往往是发展引路人、产业带头人、政策明白人,“他们正在用聪明才智、资源技术,让‘新农人’成为‘兴农人’,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2023年1月发布的《2022年全国高素质农民发展报告》显示,65.04%的高素质农民对周边农户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人均辐射带动21户周边农户,以农业技术指导、农产品销售等方式,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宋青最近调研到的一个案例是,在苏州太仓市东林村,农场9名工作人员能完成2200多亩稻田的生产管理,实现从育秧、插秧到收割、烘干、加工、优质功能大米开发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新农人’目前作为一种现象存在,其内涵和外延还都在发展中。所谓的‘新’和‘旧’是相对的,并非一成不变。”宋青认为,如果与时俱进,掌握新观念、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旧”农民就能够成为“新”农民;反之,如果不注重观念、知识、技术的更新,也会由“新”退化到“旧”,“所以我们工作的发力点和落脚点,就是如何全力构建‘新农人’培育体系,让更多的农民成为‘新农人’,成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兴农人’”。

  对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宋青将乡村人才拆解为生产经营人才、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村科技人才和返乡下乡人才。“‘新农人’人才结构更加多元。农村人力资源存量不足,增量减少。在乡村振兴这一重大使命面前,‘新农人’力量还比较薄弱。”对此,宋青建议要借鉴“优师计划”成功经验,推动“公费农科生”培养,多维度培育新时代新农人。通过实施定向委培工程,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先遣队”。

  “三农”工作的多方面议题成果,呈现在后续的专题协商会上,也被委员们写进提案。“凡提案,必调研。”宋青说,在履职中把握重大命题,借鉴有组织科研的推进方式,用知行合一的能力去直面问题、分析问题、破解问题、提出对策、助推落实,是委员履职应有的“打开方式”。

  今年全国两会上,宋青将持续聚焦构建科学系统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引领推进农业强国建设。“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她认为,推动制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设置评价体系以明确目标任务、把握推进进度、弥补短板弱项并开展监测评价工作,极具现实意义。

  “委员履职永远在路上。”在宋青看来,要带有前瞻性地去关注系统性的重大社会命题,“在资政建言和凝聚共识中双向发力,实现委员履职与实践发展的双向奔赴、同频共振”。(中国青年报) 【编辑:曹子健】

认购碳汇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云南首例相关案件宣判 - 野营地不该成“撒野地”

认购碳汇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云南首例相关案件宣判

发布时间:2024-04-29 04:06:56 来源: sp20240429

  云南省澜沧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谢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庭审中,被告人谢某自愿认购碳汇,以替代性修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现已履行完毕。据悉,这是云南省首例人民法院引导行为人通过自愿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汇交易是以林业碳汇抵消温室气体排放的减排交易机制,其交易的林业碳汇项目形式主要包括造林、植被恢复、森林可持续经营、避免毁林和森林退化等,是司法机关创新运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一种新方式。

  2021年2月,被告人谢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到澜沧县谦六乡某林地中砍伐林木,用于建盖厨房及种植茯苓。经鉴定,被告人谢某砍伐思茅松树种立木蓄积23.86立方米。

  澜沧法院积极贯彻恢复性生态司法新理念,充分考虑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释法说理引导被告人认识到其行为对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危害,自愿认购“碳汇”,替代履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碳汇监测研究中心对被告人谢某砍伐林木的碳汇损失量进行了科学测算。经测算,其砍伐林木的碳汇损失量为30.82吨二氧化碳当量。随后,被告人谢某与云南某碳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交易协议,自愿认购30.82吨“宁碳惠”项目自愿减排量,以弥补生态环境受损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有效修复生态环境。

  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谢某犯滥伐林木罪,因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和自愿认购“碳汇”等法定的酌情从轻从宽处罚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法治日报记者 石飞)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