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直播营销、自动续费等行为 这些新规7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4-04-29 04:34:42 来源: sp20240429

  日前,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要点梳理如下↓

  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可以向经营者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提出建议。

  经营者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

  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

  完善网络消费相关规定

  经营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网络游戏服务相关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在注册、登录等环节严格进行用户核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

  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

  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

  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

  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

  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或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规范消费索赔行为

  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

  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对不符合规定的投诉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消费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其他解决争议的途径。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畅通和规范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的分析应用,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实施抽查检验等监管措施,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李岩】

70城最新房价公布:政策“组合拳”效力如何? - 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肖华被开除党籍

70城最新房价公布:政策“组合拳”效力如何?

发布时间:2024-04-29 04:34:43 来源: sp20240429

9月以来,房地产行业的各项支持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相继落地,让人们对政策效果的释放情况充满期待。

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9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9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持平、同比涨幅扩大,二手住宅环比转涨、同比降幅收窄;二三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同比有涨有降。

北京上海成上涨“领头羊”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9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0.2%转为持平,其中北京和上海环比分别上涨0.4%和0.5%,广州和深圳环比分别下降0.6%和0.5%。

同时,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连续4个月下降后首次转涨,涨幅为0.2%,其中北京和上海环比分别上涨0.7%和0.6%,广州环比下降0.7%,深圳环比持平。

“从一线城市来看,市场的复苏力度明显偏大,这本身和‘认房不认贷’落地有着直接关系,带动了首套刚需以及改善需求同步提升,同时二手房由于挂牌量明显增多,也导致城市内不同区域价格分化表现更为明显。”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指出。

他认为,下一步需要跟进限购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带动外围区域的新房以及核心区域二手房成交量提升,这将是稳定房价的重要措施。

从单个城市表现看,新房房价环比涨幅最大的三个城市为上海、北京和西安,二手房价涨幅排名靠前的则是北京、上海、天津和石家庄。综合看来,北京和上海扮演了本轮楼市回暖的“领头羊”角色。

相比于京沪楼市的成交量和房价“双涨”,同为一线城市的广州、深圳市场表现则稍微逊色。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京沪老旧二手住房多,改善型需求潜力大,有效的刚需基础更大。加上此前又严格实施“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政策出台以后释放的需求潜力更大。

他同时表示,一线城市房价止跌企稳对于后续稳定房价将产生积极效应,杭州、宁波、成都、西安、长沙等基本面较好的热点二线城市房价也有了企稳迹象。

新房同环比跌幅小于二手房

数据显示,9月全国70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下跌0.3%,连续4个月下跌,跌幅与上月持平;同比方面,9月新房价格同比下跌0.6%,连续17个月同比下跌,跌幅连续3个月持平。

再看二手房,9月全国70城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下跌0.5%,连续4个月环比下跌,跌幅连续三个月持平;同比方面,9月70城房价下跌3.2%,连续下跌19个月,但跌幅与上月持平。

“对比新房和二手房市场的表现可以看出,二手房同环比跌幅要大于新房。”李宇嘉认为,这主要因为“认房不认贷”政策实施后,二手房挂牌量不断创新高,且月度销售量小于挂牌量,交易周期增加、预期下滑,导致部分房源持续降低挂牌价,以求尽快出货。

“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价格环比跌幅未再扩大,一线城市从5-7月份的领跌,到9月份逆转为上涨,这是二手房价格跌幅趋稳的核心因素。”李宇嘉指出。

“新房市场的表现说明8月份以来一系列购房政策开始产生了效果,至少跌幅扩大的态势有所遏制。”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而当前二手房市场的调整幅度和力度都明显比新房要大,恰恰也是二手房市场深刻调整的佐证。

“二手房的供应规模相对大,提振二手房非常重要,也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预期良好发展。目前二手房在限购、银行贷款、换房退个税等方面都有积极政策,后续要继续用足用好政策,促进二手房市场的更好发展。”严跃进说。

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9月份,房地产相关支持性政策出台144次,创今年以来月度调整频次新高。随着政策效应逐步传导至市场端,市场正在出现积极变化,而且相较于新房,政策对二手房市场提振更为明显。

未来走势如何?

“9月份数据已经说明,当前房价指数呈现了‘跌幅态势已经遏制、一线城市率先复苏、其他城市仍需努力’的特征,四季度要巩固好既有的政策效应,激活需求积极促进房价指数回稳回暖。”严跃进认为。

张波认为,虽然全国层面的市场还未整体复苏,但部分城市和区域的市场已经有触底反弹迹象。预计后续随着各地政策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二线热点城市限购政策进一步放开,市场将有望进入更为扎实的复苏阶段。

10月18日,国新办就2023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提到9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交易量的数据:新房和二手房合计数据在当月转正,环比增长2.8%,从4月份以来,在连续5个月下降后首次转正。“房地产的优化政策作用在持续释放,有积极效应。”

“我们要认识到,房地产的调整是有利于房地产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型。我们认为中国的房地产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仍然有坚实的支撑。”盛来运表示,政策的发挥还要有个过程,因为房地产总体上处在一个调整阶段,所以后期还是要抓好政策的落实。

(责编:申佳平、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