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PaaS平台是金融机构数智化创新“加速器”

发布时间:2024-04-29 19:17:31 来源: sp20240429

人民网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杜燕飞)“我国公有云市场正在从‘资源驱动’走向‘技术和业务驱动’”“ 云计算市场出现了融合化、生态化等趋势”……近日,浙江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发布的《金融行业云平台(PaaS)市场发展趋势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随着云原生技术体系日趋成熟,云原生分布式PaaS平台对金融业“用云价值”发挥了提升多云协同效率、降低数字化门槛和新领域试错成本等作用,正成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加速器”。

《白皮书》显示,云计算行业正在由“企业上云”走向“云上价值挖掘”阶段,云原生技术推动PaaS作为全新兼容型技术支持多云分布式部署,促使PaaS技术和产品能力变革成为云计算行业新的关注点。受AI大模型等因素影响,未来几年PaaS、软件运营服务(SaaS)将成为云计算增长的主战场。

浙江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张瑞东表示,伴随云原生对PaaS进行重新定义,“屏蔽”不同云和虚拟机之间、开发语言之间的差异,只需使用中间件资源池技术服务,围绕开发架构对技术栈、工具链、交付体系进行升级,就能让金融机构用云方式从“上云”向“云上”转变。

有业界人士表示,PaaS平台可分为应用开发、数据平台、通用技术、集成服务四种类型。预计至2025年,我国PaaS市场规模将达到215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8%。“二次开发、定制开发、工具集成是PaaS的重要属性及特点。PaaS平台的优势是简化开发、数据驱动、支持跨平台和移动应用开发、支持多租户和多用户,在开发层面、生态层面、运营层面来解决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的痛点。”

张瑞东表示,目前大多数经营主体在IT架构上选择多云战略,多云多芯架构涉及到多种计算核心技术的集成应用,能够满足金融服务场景化和客户需求多样化的趋势。PaaS为金融机构提供了灵活和可扩展的服务平台,使其能够应对多云环境中的变化。下一步,金融PaaS产品的发展趋势是多云融合管理、智能化、移动端、集成化大模型与端到端管理、低代码无代码开发方案。

有业界人士表示,在未来金融业深度数字化的进程中,还面临着数据安全可信、广泛获取和汇聚数据、更高效存储与运算、更高质量管理和应用数据等挑战。

“我们正加速融合自研的可信AI、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通过PaaS化科技服务帮助机构和企业自建体系化数据应用能力,助力金融业迈入数据智能阶段。”蚂蚁数科数据智能与科技事业群产品解决方案总监曹诗洋说。

(责编:杨曦、吕骞)
拓展数字贸易广度深度 - (聚焦博鳌)复苏中阴霾犹存 世界经济未来怎么走?

拓展数字贸易广度深度

发布时间:2024-04-29 19:17:32 来源: sp20240429

原标题:拓展数字贸易广度深度

  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贸易形式,是互联网技术与现代贸易的深度融合,在创新商业模式、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打破贸易壁垒方面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已然成为当前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为全球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开辟了新空间。

  当前,数字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形态。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2.38万亿元,增长15.6%;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额在2023年前三季度达20259.5亿元,同比增长8.6%,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42%。基于数字科技的服务贸易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发挥,研发服务外包快速增长,数字动漫、网络视听等国际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涌现出一批国际知名跨境电商品牌。数字贸易增速大大超过我国同期对外贸易增速,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亮点,对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尽管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迅速,潜力巨大,但数字服务贸易顺差规模相比美、欧、日、印度等还有较大差距,数字贸易营商环境、数字贸易话语权、数字产业竞争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仍存差距。地区间数字贸易发展不均衡,跨境电商在信息透明度、售后服务等方面与客户需求不相匹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数字贸易发展空间,亟待综合施策,拓展数字贸易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数字贸易对我国经贸发展的贡献度。

  加强数字贸易顶层设计。针对跨境电商和数字内容产业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数字贸易的支持领域、发展方向及重点,出台支持数字贸易发展的产业政策。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政策,逐步放宽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扩大数字领域对外开放,在确保经济安全的同时放宽对外资所有权的限制。科学规划建设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数字贸易服务基地、数字贸易产业园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并注意向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倾斜,缩小数字贸易发展的地区差距。

  营造良好数字贸易营商环境。加快国内数字领域规制体系建设,加强数字贸易领域个人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审查以及数字化交易方面的立法工作,维护交易主体的正当权益;厘清传统贸易与数字贸易的区别与联系,改革数字贸易监管方式,整合贸易、信息、海关、互联网管理等各领域和部门的资源,创新构建数字贸易监管体系,推动数字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提高跨境电商政策透明度,制定B2C模式下的退税及退货规则。积极推动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以及电子认证等相关信息和政策方面的国际交流,促使中国与其他国家在数字证书以及电子签名领域相互认证。

  增强国际数字贸易话语权。针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在技术中立等方面的诉求和主张,积极在国际数字贸易领域推动建立相关规则,推动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上合组织机制、“一带一路”合作中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建设,形成符合各方利益的标准。合理利用并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规则,构建能够平衡自身利益和国际规则的数字贸易法律法规,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数据跨境流动,探索负面清单式流动方案,为开展数字贸易规则谈判提供支撑。

  推动数字贸易支持性要素资源可持续发展。创新数字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大力推动教育模式创新,力促数字技术与高等教育融合发展,强调数字技术的社会应用性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及作用,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持续性的人才资源。积极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发展,鼓励在数字基础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构建数字技术转让及转化平台,支持数字研发和数字贸易品牌企业发展。创新数字贸易产业领域投融资机制,拓展中小型数字化企业、电商企业和数字服务贸易企业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数字贸易产业,并切实降低数字贸易企业的成本。

(责编:方经纶、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