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引航员的春节特写:“只要有任务,我们就出发”

发布时间:2024-04-29 13:17:35 来源: sp20240429

   中新网 台州2月10日电(傅飞扬 盛鸥鸥)2月9日6时30分,正值中国农历除夕,天还蒙蒙亮,浙江台州港引航站引航员张文彬准时出发,乘坐拖轮前往装载着电煤的“新东莞9”轮上执行引航任务。

  当日9时30分,克服视线不佳、水流较急等影响后,张文彬顺利引领该轮安全靠泊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华能玉环电厂卸煤码头。

  “不管是除夕还是春节假期,只要有任务,我们就出发,保质保量地完成引航任务,保障重点能源物资等进出港通畅。”张文彬表示,台州港引航站承担着进出台州港港口区域和台州市辖区的船舶引航业务,是所有引航员心中的牵挂。

台州港一景。盛鸥鸥供图

  众人拾柴火焰高,春节期间,不少引航员斗坚守在岗位上。根据计划,正月初二(2月11日),华能玉环电厂卸煤码头将有外轮需要靠离泊,台州港引航站副站长方念坚、台州港引航站副站长王斌带头上阵,领下了引航任务。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春节期间的保生产保供应工作,台州港引航站及早部署、靠前服务,主动对接码头企业了解假期生产计划,统一研究后制定值班方案,为当地生产生活保驾护航。据悉,截至目前,台州港引航站已确定正月初四(2月13日)前的16艘次引航任务。

  靠离泊看似简单,其实引航员肩上的责任“重如千斤”。船舶、码头能否毫发无损,取决于他们的专业水平。

  “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港口和船舶安全,是引航员的职责与使命。”方念坚说,引航工作不仅围着任务转,也要跟着潮汐走。“船舶航行情况是动态的,我们会根据了解到的最新情况,及时下派或调整引航任务。”(完)

【编辑:钱姣姣】
孙卓、符建涛被拐案一审将于10月13日宣判 - 浩吉铁路运量累计突破3亿吨

孙卓、符建涛被拐案一审将于10月13日宣判

发布时间:2024-04-29 13:17:36 来源: sp20240429

  10月10日上午,澎湃新闻从孙卓的父亲孙海洋、符建涛的母亲彭女士处了解到,他们已接到法院通知,备受关注的孙卓、符建涛被拐案将于10月13日宣判。

  2014年,“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感动了无数人,演员张译饰演的韩德忠的人物原型就是孙海洋。随着电影热播,孙海洋的寻子故事也被外界熟知。2021年12月,此案告破,被拐14年的孙卓与孙海洋一家团聚。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7年10月9日19时许,孙海洋的4岁儿子孙卓在深圳南山区白石洲失踪。监控视频显示,一名陌生男子给孙卓买东西吃,给玩具车玩,随后带走孙卓。同年12月28日,4岁的符建涛也在深圳南山区某小区走失。多年来,孙海洋夫妻曾和符建涛的父母一起寻子。

  2021年12月6日中午,在警方安排的认亲仪式上,苦寻儿子14年的孙海洋夫妻终于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孙卓。相见那一刻,三人相拥而泣。在此前,符建涛已与亲生父母团聚。

  今年4月7日,孙卓、符建涛被拐案一审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孙卓、符建涛,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收养。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作假证包庇吴某龙,称符建涛是吴某龙的孩子。公诉机关提请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吴某龙的刑事责任,以包庇罪追究吴某光的刑事责任。

  检方曾作出量刑建议书 ,认为吴某龙拐骗两名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吴某光系累犯,建议对其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据起诉书披露,主犯吴某龙于1975年1月出生,吴某光于1978年出生,两人均为初中文化,祖籍均是山东省阳谷县。其中,吴某光曾因犯职务侵占罪于2018年被东莞塘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据孙海洋介绍,吴某光是吴某龙的侄子,当年吴某光在东莞的住处正是窝藏被拐儿童的地点。

  孙海洋、彭女士均旁听了庭审。他们均向澎湃新闻表示,在法庭上接受询问时,主犯吴某龙多以“不记得”“不清楚”等回避,而吴某光则称,他当年不知道孩子是拐来的,因此自己无罪。对于两个受害者家庭提出的民事索赔,吴某龙、吴某光均不认可。

  据孙海洋、彭女士透露,庭审中,吴某龙说话不紧不慢,跷着二郎腿。彭女士说,她一度控制不住情绪哭泣,而吴某龙、吴某光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属表示歉意。

  孙卓的生父孙海洋、符建涛的生母彭女士均向澎湃新闻表示,吴某龙的行为给他们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社会危害性大,他们认为以拐骗儿童罪起诉主犯吴某龙会量刑过轻。在今年4月7日的庭审中,他们及其代理律师均当庭表达了这一诉求,希望严惩两名被告人。

  澎湃新闻注意到,两个被害者家属均向吴某龙、吴某光提出了民事索赔。其中,孙海洋一方索赔580万元,符建涛的父母索赔数百万元。

  孙海洋说,这些年,为了寻找孙卓,他们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吴某龙)赔多少万都不够”。彭女士表示,对方可能没有钱赔偿,索赔主要是在表明寻亲家庭对于人贩子的一个态度。

  据孙海洋、彭女士介绍,庭审中,吴某龙、吴某光均不认可他们所提出的民事索赔。其中,吴某龙不认可民事索赔的理由是,他们养孩子也付出了经济费用。吴某龙的说法随即遭到法官的反问,“这是你付出了费用,还是你家族付出了费用?”另一名被告人吴某光则认为,他当年不知道孩子是被拐的,此事和他没有关系,他无需承担民事责任。(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实习生 邓荣)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