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发布时间:2024-04-29 18:22:56 来源: sp20240429

   中新网 2月5日电 最高法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6件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发布会上明确,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饲养人均应承担全部责任。

  陈宜芳介绍,据统计,2022年中国城镇犬只数量为5119万只。由于部分犬只饲养人和管理人缺乏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犬只疏于管理,导致犬只在卫生、安宁和安全等方面都影响到他人生活,由此引发了矛盾纠纷。尤其是,随着犬只数量不断增加和犬只品种增多,近年来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犬只致损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本次选取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6个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这些案例中,5个是民事诉讼案例,1个是行政诉讼案例,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达到以下效果:

  一是切实做到文明养犬、依规养犬。《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相关地方法规规章等都对犬只饲养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规定。比如,携带犬只离家外出时需束犬链、禁止未成年人单独携犬外出等。但是,实践中不乏饲养人在小区公共区域不束犬链而任由犬只“撒欢儿”,或者任由家中未成年人携犬外出“遛犬”。

  案例2中斯某让其7岁孩子欧某独自遛犬,导致孩子未避让不满1岁的婴儿造成婴儿被犬伤害;案例3中张某乙饲养的黑色大型犬追逐张某甲的两轮电瓶车导致张某甲受惊吓摔倒受伤,均属于这种情况。这些案例既反映出饲养人存有“相信自己的犬不会伤人”的侥幸心理,也反映出其不知道、不了解、不熟悉养犬法律法规、缺乏养犬文明的现实情况。

  借助这些案例,最高法希望犬只饲养人、管理人清醒、充分地认识到自家“很萌很可爱”的犬也是潜在的“移动危险源”,必须认真了解和学习动物饲养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养犬、依规养犬,安全、放心地享受与犬只相处的愉悦。

  二是强化养犬有责、养犬负责意识。未按照规定饲养、管束犬只,饲养人、管理人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以金钱赔偿为主要形态的民事责任,没收犬只行政责任等。民事责任方面,人民法院针对犬只致损的特定场景和特定损失,正确认定侵权形态,合理界定损害类型,恰当确定赔偿责任。

  案例1中,刘某某饲养当地禁止饲养的大型犬,致人损害,受害人徐某某虽有逗犬行为,但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规则,认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饲养人均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宣示不得饲养禁养犬种的理念。案例4中,安某被缪某的犬咬伤后注射狂犬病疫苗,对其相应地终止妊娠所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认定属于缪某的犬导致并判令缪某赔偿,为被侵权人提供了更周延的保护。行政责任方面,案例6中,王某某违反当地养犬规定在自己摊铺内无证养犬十一只而且不系牵引绳,在公安机关责令整改后仍不纠正。公安机关依法没收犬只并交由犬只收容中心饲养。人民法院在王某某请求撤销公安机关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中驳回王某某的诉讼请求,有力支持了公安机关正当合法的犬只管理行为,宣示了养犬不是“随随便便的小事”,避免了犬只致损事件发生。

  三是形成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养犬氛围和环境。犬只致害事件发生后,尽管人民法院可以判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是毕竟损害已经产生,被侵权人的权益已经受到侵害。简单地以司法裁判方式划分责任并非“上医治未病”。防范和杜绝犬只致损事件,应当抓好前端,加强管理,形成合力,切实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案例6中,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对王某某违规饲养犬只采取处罚措施,人民法院坚定支持公安机关执法,防止了损害事件的现实发生。这充分体现了瞄准问题根源精准施策和源头治理的重要意义。案例5中,人民法院在包某和张某纠纷案件中邀请人大代表、有关单位旁听庭审,在分清是非和责任的基础上加强调解,人大代表、有关单位协助调解,最终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当即予以履行。 【编辑:于晓】

习近平: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 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 福建三明警方侦破一起特大制售假酒案 涉案金额2亿余元

习近平: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 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发布时间:2024-04-29 18:22:57 来源: sp20240429

  原标题:习近平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

  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

  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蔡奇出席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3日下午在中南海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我国工运事业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起来的,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不能偏离。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投身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参加集体谈话。

  习近平首先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工人阶级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工运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工会工作实现全方位进步。过去5年,广大职工群众与党同心、跟党奋斗,在经济建设、科技创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重大工作中,展现了敢打硬仗、勇挑重担的时代风采。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深化工会系统改革,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增强。对工人阶级作出的重大贡献,对工会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党中央是充分肯定的。党中央对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寄予殷切期望。

  习近平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全面地、有效地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不断增强学习践行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牢记“国之大者”,找准工会工作与党的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工会系统落实落地。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工人阶级始终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

  习近平指出,要把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要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创造潜能,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好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中成就梦想。要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

  习近平强调,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首先要体现在亿万劳动者身上。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认真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着力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重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习近平指出,要继续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要健全已有的组织基础,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为职工群众提供精准、贴心的服务。工会干部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职工所思所想所盼,不断增强服务职工本领,真心实意为职工说话办事。全国总工会要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当标杆、作表率,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政治机关。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工会和工会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热情关心和严格要求工会干部,重视培养和使用工会干部。要注重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及时研究职工群众和工会工作遇到的重要问题,支持工会创造性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发挥好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作用,积极帮助工会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就中国工会十八大有关情况和未来5年工会工作安排作了汇报。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留平、杨宇栋、高凤林作了发言。

  石泰峰、李干杰、李书磊、陈文清、刘金国、王小洪参加谈话。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