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评:“以租代购”不能成为变相“强卖”

发布时间:2024-04-28 21:53:14 来源: sp20240428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消费者反映,自己在某租赁平台购买一台苹果手机,“以租代购”分期12个月,每期还款492元,已经还了7期。因个人疏忽未能按时还款,现已被强制要求买断,买断金额为7101元。已付的7期租金加上买断金额,总金额达10545元。消费者表示,这个价格已大大超出该款手机在市面上的价格。

“以租代购”并非新事物。这种交易形式的实质是买方获得了一定的资金便利,除了尽早拿到商品,还能将资金压力分摊到整个租赁期;卖方则通过这种形式更早更多地卖出商品,扩大了销量,对买卖双方而言,是某种程度上的双赢。这种双赢,是指参与双方都获得了能接受且自认为比较满意的结果,利益上相对平衡。但如果在交易当中双方获益悬殊、甚至一方获益另一方受损,既有失公平,更谈不上双赢了。

想要达到双赢的结果,那么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权利和责任就要尽量对等。虽然绝对公平难以达成,但在权责划分时,不仅需做到名义上的对等,具体到责任承担上,也应尽量做到合理划分,相对公平。

在上述案例中,消费者未能按时还款,确实是违约在先,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具体应该承担责任到何种程度,体现的是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时是否做到了相对公平。根据报道,租赁协议为分期12个月,该消费者已经还了7期。因个人疏忽,未能按时还款,商家强制要求消费者买断,且买断价格加上已支付部分,合计金额更远高于市价,从旁观者来看,这种处理显然不合情理,近乎“强卖”。

就“以租代购”而言,商家追求的是更大的销售量、稳定的回款。因消费者原因造成协议中断或作废,无疑会给商家造成一定损失,在协议中规定相应赔偿条款,作为对买家的约束,避免随意违约,无可厚非。但赔偿要求合理与否,在于赔偿金额如何确定,且这种赔偿在于弥补由消费者原因造成的卖家损失,而非用天价赔偿对消费者进行“惩罚”。卖家不应通过消费者的违约赔偿获得不应得的利益,否则就存在有违公平之嫌。

事实上,对于商家和消费者双方来说,通常是商家处于强势地位,消费者相对弱势。消费者更倾向于保守谨慎,希望货比三家,物有所值,购物之后能省心放心舒心。因此,商家作为强势一方,可以通过主动向消费者表达善意,比如降价优惠、热情服务,在适当时候甚至放弃一些自己的利益,来维护好与消费者的关系,从而促进自身发展壮大。同时,在与消费者交易的过程中,商家不应过多加大消费者的责任,那种利用规则和消费者的过失来获利的行为,不会真正有利于发展。

在类似“以租代购”的交易中,消费者要仔细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全面考虑风险,综合把握自身经济能力,量力而行,避免后期发生不必要的麻烦。遇到损害自身权益的不合理行为,要主动维权,不能吃“哑巴亏”。

日常交易中客观上存在风险。买卖双方在交易中都希望能规避风险,这很正常。但卖家利用自身强势地位,通过不平等条款,将过多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既不合理,也会减弱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手机“以租代购”不能变相成为“强卖”,不要逼消费者用脚投票,最终由双赢变成双输。

(责编:庄红韬、曲源)
新疆旅游景区举行“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活动 - 陆军某旅组织装甲分队开展驾驶训练

新疆旅游景区举行“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28 21:53:15 来源: sp20240428

   中新网 乌鲁木齐2月1日电(陶拴科 周振洋)在2024年“世界湿地日”到来之际,1月31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湿地与人类福祉”主题宣传活动在新疆天山天池景区展开,吸引了众多游客及阜康市民参加。

1月31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湿地与人类福祉”主题宣传活动在新疆天山天池景区举行,民众参观动物标本。 周振洋 摄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2024年2月2日是第28个“世界湿地日”,主题是“湿地与人类福祉”,口号为“人与湿地生命交织”。

  目前,新疆已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处,国家湿地公园51处,自治区重要湿地17处,湿地保护小区8处,初步形成以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管理格局,有力推进了新疆生态文明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明海致辞称:“近年来,新疆全力推进湿地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湿地保护管理。2023年,协助自治区人大开展天山环保行《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发布第二批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完成5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现场验收,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13个,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持稳定,湿地生态系统不断改善、湿地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此次活动还举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和成果,呼吁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工作,营造保护湿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现场举行了歌舞表演、湿地宣传展板、湿地文化保护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同时,组织了讲解野生动物的活动,向游客普及宣传了“世界湿地日”相关知识。

  此次活动由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阜康市人民政府、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承办,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阜康特纳格尔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新疆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新疆泰加自然博物馆协办。(完)

【编辑:付子豪】